望廈條約簽訂的歷史背景:為什么簽訂望廈條約
2016-11-23 17:34:30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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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望廈條約又稱《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與美國在澳門的望廈村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與美國簽訂的第一
望廈條約又稱《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與美國在澳門的望廈村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與美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簽約背景
在林則徐領導的廣州禁煙運動中,美國鴉片販子的利益也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他們于1839年5月聯(lián)合上書美國國會,要求美國政府與英、法、荷等聯(lián)合起來對付中國。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爆發(fā)后,美國派加尼率東印度艦隊來中國沿海護僑,保護美國利益。而加尼在得知《南京條約》簽訂的消息后,徑自致函兩廣總督祁填,要求最惠國待遇,未果。
中英《南京條約》簽訂的消息傳到華盛頓,美國總統(tǒng)約翰·泰勒于1842年12月咨會國會,要求派遣代表來華商談建立新的經(jīng)濟關系。1843年5月,美國政府派顧盛為特使來華,其使命就是要求中方給予美國與英國同等的通商條件。1844年2月,顧盛到達澳門。6月18日,清欽差大臣、兩廣總督耆英與顧盛在澳門附近的望廈村進行會談。在談判過程中,美方軟硬兼施,采用訛詐的手法,脅迫中方談判者。耆英屈服于壓力,抱著“一視同仁”的宗旨,接受了美方所擬定的條約草案。7月3日,雙方正式簽訂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和《海關稅則》。
因簽約地在澳門望廈村,所以又稱《望廈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