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服飾 隋唐胄甲
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后,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fēng)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fēng)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后,重有恢復(fù)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于作戰(zhàn)的實用狀態(tài)。本圖為鎧甲穿戴展示圖及兜鍪、靴子圖。這種類型的鎧甲,比初唐更加精致,甲衣上的裝飾,也更加繁縟細致,是中唐時的典型樣式。
隋代戎服及胄甲
隋唐五代服飾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鎧甲為兩襠鎧和明光塏。兩襠鎧的結(jié)構(gòu)比前代有所進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變化。一般身甲全魚鱗等形狀的小甲片編制,長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來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擺為彎月形、荷葉形甲片,用以保護小腹。這些改進大大增強了腰部以下的防御。明光塏的形制基本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隋代戎服為圓領(lǐng)長袍。
唐代胄甲
隋唐五代服飾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特別是鎧甲,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鎧甲,據(jù)《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后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唐代胄甲,用于實戰(zhàn)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制成的鎧甲,它結(jié)構(gòu)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御能力,故不能用于實戰(zhàn)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五代鎧甲及戎服
五代時期在服飾方面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臺,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制上變成兩件套裝。披膊與護肩聯(lián)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后系接,套于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xù)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制成,并佩兜鍪及護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