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曾帶刀潛入紫禁城金鑾殿的牛人 到底什么來歷?
眾所周知,紫禁城作為明清兩代的皇宮,曾是大內(nèi)禁地,戒備森嚴,崗哨林立,宮內(nèi)之人即使妃嬪尚不可隨意行走,更何況是宮外之人了。但是歷史上就有這么一位牛人,他不僅成功潛入了紫禁城,更是成功闖入了金鑾殿,而且身上還帶著兩把刀。那么,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他是如何避開重重護衛(wèi)潛入紫禁城的呢?他潛入金鑾殿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清宮的一份相關(guān)檔案對這次震驚朝野的藏刀潛入金鑾殿事件做了詳細的記載。
那一天是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七月初八,當時紫禁城各門的值班章京按照慣例正在巡視各個宮殿,一開始他們并沒有什么異常。
同樣,按照慣例,中左門值班章京繼山、中右門值班章京隆海、后左門值班章京阿克當阿和后右門值班章京勝祿四人在接班之后,要一起巡視三大殿。
但是,當他們走到金鑾殿附近時,他們發(fā)現(xiàn)大殿一側(cè)的窗欞跟之前有點不一樣,隱隱有脫落的跡象。于是,四人便一下子警覺了起來。
他們悄悄地靠近金鑾殿,在靠近的過程中他們隱隱聽到大殿之內(nèi)有人聲。于是他們便迅速將這一情況上報給了當時的值班司鑰長護軍參領(lǐng)松全和值班續(xù)辦事章京魁聯(lián)。二人聞聽之后不敢怠慢,便迅速向景運門值班大臣兜欽稟告。兜欽聽完之后十分震驚,便迅速領(lǐng)了一隊人馬直奔太和殿。但是,當兜欽打開太和殿殿門大鎖,推開殿門之后,他卻看到一個人正在大殿內(nèi)手舞足蹈,疑似正在跳舞。他命侍衛(wèi)將此人拿獲,并從他身上搜出了一把帶鞘的短刀、一把小刀、兩盒火柴和一些其他物品。
紫禁城是大內(nèi)禁地,這個人竟然敢腰帶短刀潛入,并且還闖入了太和殿。這件事非同小可,對景運門值班大臣兜欽等人來說,搞不好這是掉腦袋的事兒,所以他們當即對此人進行了審訊。
根據(jù)當時的檔案記載,此人一開始召了自己的姓名、年齡和戶籍。原來他叫賈萬海,當時29歲,是京郊大興縣(今大興區(qū))人。但是當兜欽進一步訊問時,賈萬海卻言語糊涂,表現(xiàn)得像個“瘋子”一樣。
兜欽見無法問出實情,便在七月初九上奏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擬將賈萬海送到刑部嚴加審問,并按律懲辦。
刑部在收到人犯賈萬海之后,隨即對他進行了提審。但是提審時,賈萬海依然言語糊涂,狀若癲瘋。隨后,醫(yī)官專門為其做了診斷,診斷為“肝火挾痰之癥,以致神智驚惶,語無倫次”。鑒于此,刑部堂官下令對賈萬海進行醫(yī)治??墒牵卺t(yī)治了一月之后,賈萬海依然表現(xiàn)得像個“瘋子”一樣,以致刑部沒有辦法取得供詞。雖然無法獲取供詞,但是賈萬海藏刀潛入太和殿被抓獲卻是證據(jù)確鑿。而且這個案子,刑部又是奉旨查辦,不能久懸不決。
當時清律有規(guī)定:“不系宿衛(wèi)應值合帶兵仗之人,但持寸刀入宮殿門內(nèi)者絞監(jiān)候”。簡單來說就是:私自代刀進入紫禁城者,一律絞死。
鑒于此,刑部在八月初九請旨按律懲辦,擬絞監(jiān)候,照例鎖銅監(jiān)禁,歸入朝審辦理。最后,這位成功帶刀潛入紫禁城并在太和殿跳舞之人賈萬海,在朝審過后被施以絞刑而死。
清朝帶枷鎖的犯人
因為賈萬海是個“瘋子”,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供詞,所以他為什么能夠腰藏短刀潛入戒備森嚴的紫禁城,并且闖入太和殿,至今仍是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