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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繡與溥儀離婚因9年未蒙一幸 溥儀文繡離婚始末

        2016-11-25 14:27:50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溥儀自傳曝文繡與之離婚原因:文繡與溥儀離婚后,隱姓埋名一段時間,后與李宗仁的一位叫劉振東的副官結婚??墒?,紅顏命薄,文繡并沒過多少

        溥儀自傳曝文繡與之離婚原因:文繡與溥儀離婚后,隱姓埋名一段時間,后與李宗仁的一位叫劉振東的副官結婚??墒?,紅顏命薄,文繡并沒過多少舒心日子,僅僅活到40歲便告別了人世。

        李淑賢在世時,我每次到京,總要去看望她。我寫過一些有關李淑賢和溥儀婚后生活的稿件。李淑賢說,她喜歡看。關系處得熟了,她向我講述了溥儀和淑妃文繡離婚的事。溥儀曾對李淑賢說:

        我這個中國最后一個皇帝,共干過兩件轟動世界的事: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應淑妃文繡的離婚要求。妃子提出離婚是中國歷史上沒有過的,因為老祖宗沒這個規(guī)矩,也不容許??墒?,我還是答應她了,在她請求離婚的信上簽了字。成為中國歷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那是1931年8月下旬的一天,太監(jiān)匆匆進來,面有難色地從袖筒中取出一封信,呈交于我。我打開一看,大吃一驚,良久未說話。原來,是淑妃開誠布公地向我提出離婚。

        淑妃文繡(圖片來源于網絡)

        溥儀(圖片來源于網絡)

        第二天,我從宮中出來,太監(jiān)遞給我一張《國強報》。打開一看,只見上面報道說:“淑妃文繡不堪皇帝虐待、太監(jiān)威逼,自殺未遂,設計逃出。聘請律師離婚。這是數千年來皇宮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

        此事公開后,社會一片嘩然。如今回想起來,我對文繡心中也是有虧的。她從14歲入宮以來,我未能與她過一次夫妻生活,加上婉容對她的虐待和謾罵,我又視而不見,不加制止,文繡不知哭過多少次,流過多少淚。

        我本來想與她和好,向她賠不是??墒?,已經晚了。她已請好律師,接受了采訪,家丑已經外揚!不久,我從律師手中看到她寫的又一封信,內中寫道: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悲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分居。溥應于每月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離婚……”她的要求條件是我無法答應的。我將此事交給一些大臣商議,都無良策。

        婉容得知此事后,火上澆油,極力主張盡快答應與文繡離婚。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又目睹當時國家形勢的危局,心中想,反正我這個皇帝做得窩囊,就違心地允諾了文繡的離婚要求。

        文繡與溥儀離婚后,隱姓埋名一段時間,后與李宗仁的一位叫劉振東的副官結婚。可是,紅顏命薄,文繡并沒過多少舒心日子,僅僅活到40歲便告別了人世。

        相關鏈接:末代皇帝溥儀與淑妃文繡離婚始末

        眾所周知,溥儀的第一個妃子叫文繡。她是滿族鑲黃旗人,屬鄂爾德特氏族,是與皇后婉容同一天在北京的故宮里與溥儀結婚的。當時,她被冊封為“淑妃”。

        她的父輩雖是正宗的滿族鑲黃旗人,母親卻是一個白凈而清秀的漢族女子。文繡只有一個妹妹,叫文珊。自清朝“宣統(tǒng)皇帝”退位以后,滿人斷了俸祿,“皇糧”指不上了,家里生活異常拮據。進宮前,少年早熟的文繡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卻已成了家里干活的主力——做挑補活兒,一家娘仨堪稱清貧度日。

        當一夜之間,她的命運發(fā)生了陡然巨變——溥儀將文繡選為“妃子”后,她一家還住在哈德門外平民居住的普通房子里。

        迎接她去宮里時,為了怕人笑話,特意讓她頭一天住在了她的爺爺,即清朝末年任過吏部尚書的華堪的府中,從北城方家胡同的府里接走到宮里的。這個事兒,在我們滿族中,差不多都知道。

        聽說文繡雖然家境不算好,性格卻很倔犟。起初,在宮內聽說與溥儀關系還不錯,后來因溥儀當婉容與文繡之間發(fā)生矛盾之時總偏向婉容,文繡便逐漸地與溥儀有了隔閡。歷史上,“后”、“妃”之間的關系極少有非常融洽的,這也無足奇怪。

        由于溥儀生活習慣特別,婉容也時常與之鬧別扭,所以文繡與他們之間的矛盾倒也不顯得有多么突出。宮外,更是極少能耳聞這些音訊。當溥儀被馮玉祥從故宮轟出到了后海北河沿的攝政王府后,又繼爾跑到了天津日本租界,住在了宮島街協(xié)昌里靜園里。在這一期間,文繡盡管沒有寸步不離地與他在一起,但始終追隨著他。

        我在天津住著的時候,就聽說溥儀與婉容、文繡三人之間的關系頗有意思。

        那時,溥儀住在天津靜園,婉容非將文繡安置在三樓的房間里,不讓她與溥儀住在同一層,目的就是叫她難以經常和溥儀見面。這固然反映了妻妾之間的矛盾,但從根本上說,是封建皇權的一夫多妻制的“怪胎”。

        震驚全國的溥儀皇帝與淑妃“離婚案”

        就在溥儀跑到東北長春之前,文繡與溥儀在天津終于鬧開了“離婚”。

        1931年8月25日下午,末代皇帝溥儀的小老婆――淑妃文繡,在其妹文珊的帶領下,并有一貼身太監(jiān)陪同,乘坐著溥儀的小汽車駛出了天津協(xié)昌里的靜園(溥儀遷津之后的寓所),揭開了末代皇妃“革命”的序幕。

        離開靜園后,在文繡的指令下,汽車司機一直把車開到了國民飯店,下車后,文繡、文珊什么話也沒說,徑直走進了飯店,向值班店員略問幾句就直奔37號房間而去。太監(jiān)驚疑不止,而又不敢多問,只好緊緊相隨。進房剛剛坐穩(wěn),文珊就正色地對太監(jiān)說:“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這兒啦,還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聽了這話,太監(jiān)大吃一驚,趕緊雙腿長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然而,文繡卻態(tài)度堅決地從衣袖中取出3封密函,交給了太監(jiān):“今日之事與你無關,你可拿著這幾封信,回去轉告皇上?!碧O(jiān)接過信后,還想哀求淑妃回心轉意,這時3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門走了進來,他們就是文繡求表外甥女(前民國總統(tǒng)馮國璋孫媳)為她代請的3位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岳。

        原來這一切,都是由3位律師會同文繡表外甥女一起安排好的。文繡這次出走靜園,決意擺脫“宮禁”,也是律師的主意,而借口出外看戲散心,是由文珊懇求溥儀恩準的。同時律師們事先在國民飯店租好了這個房間,等待行動。那三封交給太監(jiān)的密函,是律師們早已擬寫好的情況發(fā)明,在這幾封信中,明確告訴傅儀:他們已經接受文繡的訴訟委托,正式代理了這樁離婚案件,并向傅儀說明了文繡出走的原因和要求。

        六神無主的太監(jiān),無可奈何地匆匆離開了飯店,把信交到了溥儀的手中。傅儀閱后大驚失色,他怎么也不相信文繡會與自己鬧離婚,便惱羞成怒地命令太監(jiān)速去飯店把文繡接回,可是,等太監(jiān)趕到飯店時,文繡姐妹早已離去,房間里只有3位律師還在。律師們義正詞嚴地告訴對太監(jiān):“文繡女士讓我們轉告各位,你們回園轉告皇上,按信中所提條件考慮辦理吧!”

        當晚的靜園上下亂成一團,溥儀派人四處搜尋文繡,可是,翻遍了天津城也沒能看到文繡的影子,無計可施之時,只得又派“代表”起找3位律師,說什么“溥儀與淑妃伉儷情深,絕無虐待之事,請不要誤會”,企圖說服律師讓淑妃回到靜園。但是,律師張紹曾、李洪岳一口回絕了他們的要求。“傅儀的代表們”無奈,只好使出最后一招,那就是要求和淑妃見上一面。

        可是,律師們的態(tài)度非常堅決,要求在法庭上再見。關鍵時刻,張士駿律師的口氣和態(tài)度變的緩和了一點:“在現在的情況下,文繡女士拒絕會見任何人。如果溥儀先生有誠意,允許文繡女士擇居另住、照給用度,我們盡力調解,以求和平解決!”

        聽了“代表”們的匯報,溥儀更是焦急萬分,但又沒有什么良策,只得請來鄭孝胥和胡嗣瑗面議對策,最后決定由胡嗣瑗派出清室辦事處常務律師林廷琛去會晤文繡律師張士駿,目的是爭取和解,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二天上午林廷琛會見了張士駿,說明來意后,張士駿堅持說:“淑妃但求園外居住,另給用度,而皇上能于每月之中臨幸數次,于愿已足。像這樣的要求顯然是不過分的,‘皇上’也是不難辦到的?!绷滞㈣÷犃撕芨吲d,就把這番話如實報告了胡嗣瑗。胡嗣瑗不相信張士駿說的是淑妃的本意。于是連夜又派林廷琛與張士駿約定,由張律師轉告淑妃,確定見面時間,地點在法國律師事務所。

        1931年8月28日下午,林廷琛受胡嗣瑗派遣,乘車按約定時間去接張士駿,然后同車去法國律師事務所與淑妃見面。

        在雙方代表面前,淑妃一邊流淚,一邊訴說著自己9年來在皇家的悲慘境遇,一邊從從衣兜里掏出一把當票來,聲稱:由于皇上經常不管她,沒有錢花只好典當衣物來維持自己的生活,現在這樣做實出無奈。

        就在與文銹見面后的第二天,溥儀的代表們還在商量對策時,胡嗣瑗接到了林廷琛打來的電話,得知張士駿已經知會法院調解處,并簽發(fā)了傳票。因當時正處在商議和解之時,胡聽說此事很是生氣,即命林廷琛前往張士駿處詰問,為什么一邊調解還一邊告狀?為什么如此不守信用?同時命令林廷琛,如果收到法院的傳票后可以暫不收受。

        胡嗣瑗哪里知道,這正是張律師的本意,即以調解為名,行告狀之實,以求文繡徹底獲得新生――與溥儀徹底脫離關系。所以當天上午林奉命質問張士駿時,張士駿并不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只說淑妃有自己決定的權利,當律師的不便干預。

        8月30日,天津地方法院調解處接到張士駿的“知會”以后,即向溥儀下達了調解處傳票和“副狀”,通知他定于1931年9月2日下午2時在本院民事調解處施行調解。溥儀接到傳票和“副狀”,直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熬盼濉敝?,對簿公堂,簡直是要他的命!

        然而正當溥儀感到窮于應付之際,卻從鄂爾德特氏家族(文繡的家族)“殺”出一個封建禮教的“衛(wèi)道士”來,使他在這場惱人的官司上得以喘上一口氣。這個“衛(wèi)道士”不是別人,正是文繡的族兄文綺。他接連給文繡寫了兩封快信登在天津《商報》上。信中百般辱罵文繡“糊涂、荒謬、大膽妄為、辱沒祖宗,終不免為社會上人唾罵而死!”。他最后威脅文繡“急速回頭”,并在信中罵了文珊一頓。文綺的信見報之后,一股圍剿淑妃的“黑風”頓時拔地而起。在這種關鍵時刻,律師張士駿首先站了出來,于9月1日鄭重向溥儀的律師提出警告。

        由于文銹去意已決,律師們也底氣十足。為了再“將”溥儀“一軍”,文繡和律師張士駿、李洪岳事先約好彼方律師,于9月4日下午在法國律師龐納富的事務所內見面。見面后文繡口氣非常堅決地向溥儀提出了3個條件:一、徹底脫離,各不相擾;二、我日常使用的衣物已經開列了清單,應照此單全部付給;三、必須撥付贍養(yǎng)費15萬元。并說明若能依照這3條辦便可無事,否則只好法庭相見。最后淑妃把事先準備好的衣物清單遞給了溥儀的律師。在這之后十余天里,盡管談判一度陷入僵局,但由于張士駿等3位律師的共同努力,終于在雙方律師的幾次會晤中,使案情有了新的進展。

        9月15日下午,林廷琛先后與張士駿商談兩次。在供養(yǎng)費問題上幾經反復,最后文繡在做了很大讓步之后,把供養(yǎng)費定在了5萬5千元這個數目上,只要求一次交付現金,并在短時間內辦理手續(xù)。面對這樣的條件,面對無法挽留的文繡,面對自己所處的局面,溥儀只好點頭答應。

        1931年10月2日下午,雙方律師最后一次會晤,辦理脫離手續(xù)。文繡的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岳和溥儀的律師共同簽字,至此雙方達成和解,溥儀無奈地接受了這一事實,這位希望靠日本人重新起家的末代皇帝,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老婆離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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