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三 助人為樂但要留名
“做好事不留名”,這是上小學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們的準則。但在工作中,有些同事既要你幫忙,又不想讓別人知道。因為,誰都不想被當作職場上的弱者。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留下名字才是正能量。
CASE
整個策劃部里最忙的人只有一個,那就是Lucy。策劃部實行的是項目責任制,一人跟一個項目,單兵做戰(zhàn)。按理說,如果沒有特別緊迫的項目,誰也不會比誰更忙。Lucy的忙其實一半時間都是在幫別人做事。
策劃是拼創(chuàng)意的活,說難也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關鍵在于能不能想出好點子,外加寫出好文案,做出漂亮的PPT。偏偏這都是Lucy的長項。大家都說,Lucy之所以不愛說話,就是因為她的腦子一直在思考。
在辦公室里經(jīng)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Lucy,幫我出出主意……這個從什么角度切入?”“Lucy,我這個PPT做得不好看,你幫我美化一下”……有人求到Lucy的時候,她從來都是把自己的活放下,先幫助同事把工作搞定。可是,在她幫助下做出的策劃如果得到了表揚,卻沒有一個人說這是Lucy幫著想出來的。好像她根本沒有參與過一樣。更不要說發(fā)了獎金請她喝杯咖啡了。幫助別人干活,幾乎成了Lucy的本職工作。奇怪的是,加薪的時候她卻是排在好多人的后邊……
分析:做好自己的工作再去幫助別人
在工作上熱心助人,當然是“職場好人”的行為,要再做到“有求必應”,那就該被評為“職場模范”了。
可是,我們也得看到職場競爭環(huán)境的惡劣是不爭的事實,“老實人吃虧”已經(jīng)不是個別現(xiàn)象了。所以,遇到求助的時候三思而后行,這也成了保護自己的必要措施。對任何請求幫助的同事都伸出熱情的雙手,以至于連自己的工作都放在第二位。幫了別人耽誤了自己,雖然沒有影響到工作成績,可是卻難受到好評,沒有得到幫助的人甚至還會生出抱怨。這對施助者顯然是一種傷害。
而且,幫助了別人還默默無聞,這在馬路上大概是可取的,但在職場上卻不可取。幫了就是幫了,做在明處,說在明處。“職場好人”做了好事還是留名的好。
“職場好人”三招
在職場上幫助別人應該遵循三個原則:
1、幫在明處。工作上的相助沒有什么隱私可言,幫助了誰、幫助了什么都應該亮在明處,讓大家知道,更要讓上司知道。
2、幫助需要幫助和值得幫助的人。那些僅僅是為使工作更輕松而求助的人,顯然是無須施助的,索性不要伸援手。而那種知恩不報,甚而“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是不值得幫助的。
3、“先己后人”。職場的最基本規(guī)則是做好本職工作,在本職工作還沒有做好的情況下去幫助別人這不符合一個合格員工的行為準則,上司完全可以根據(jù)這一條不給你升職加薪,更不要說做“職場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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