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軼事:劉備寵臣因為家暴被諸葛亮判罪處死
皇宮是一個奇特的地方,因為其與外界隔絕,被稱之為禁城。不過,這宮苑禁地歷來都是個出爛事的地方,無論是開國之初的政治清明時期,還是戰(zhàn)亂歲月的危機四伏年代都概莫能外。這不,在三國時期的蜀漢國,就出了這么一檔子爛事,曾經(jīng)是劉備的寵臣劉琰,因為施家暴被判處死,而施暴的原因,就是和這個后主的后宮有關(guān)。
事情發(fā)生在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劉琰的妻子胡氏進宮向太后祝賀新春。太后特別吩咐,將胡氏留在宮中,過了一個月才讓她回到家中。胡氏長得十分美麗,劉琰懷疑胡氏在宮中和后主劉禪私通,就叫來前導的吏卒打胡氏,甚至用鞋子去抽打胡氏的面孔。打完后,劉琰就把妻子胡氏趕出家門遺棄了。胡氏就用這些事去控告劉琰,劉琰因此獲罪,被逮捕入獄。受理的法官認為:士卒不是可以打妻子的人;面孔不是可以承受鞋子的地方。最后判決劉琰死刑,并且是公開處決(棄市)。
要說這個劉琰這樣做的確有點兒太過分,但這樣的判決似乎更過分。尤其是,這個劉琰是先主留下來的老臣,又都是老劉家的人。
劉琰是魯國人,劉備在當豫州刺史的時候,聘請他作從事。劉琰這個人風流瀟灑,善于言談議論,又因為和劉備同姓,劉備待他很優(yōu)厚。劉琰跟隨著劉備轉(zhuǎn)戰(zhàn)各地,經(jīng)常作為賓客陪伴左右。等到劉備平定益州以后,劉琰就被任命為固陵太守。劉禪即位后,劉琰被封為都鄉(xiāng)侯,在官員的排位序列上次于李嚴,具體職務是衛(wèi)尉中軍師后將軍,后來改為車騎將軍。不過,劉琰的職務雖然很高,但他不參與國家政事,只是跟隨著諸葛亮,干一些提批評建議之類的事情。官職高事務少,劉琰生活上很是追求享樂,車馬服侍奢侈豪華,還有幾十名能歌善舞的侍從女子。
建興十年(公元232),劉琰因為和魏延不和,說了一些虛妄荒誕的話詆毀魏延。諸葛亮責備他,劉琰寫信給諸葛亮,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請求諸葛亮原諒。諸葛亮就把劉琰派回了成都,官位和以前一樣,并沒有任何的降罰。諸葛亮帶兵在外,魏延當時又是蜀國大將,在這個時候說魏延的壞話,肯定不利于軍隊的穩(wěn)定和一致對外。這樣的問題,要比打老婆嚴重的多吧?可是,諸葛亮只是責備了劉琰,讓他離開了前線,而到了劉禪這兒,劉琰卻掉了腦袋!劉琰懷疑妻子胡氏和劉禪私通,這樣的判決,是不是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嫌疑!封建社會是男權(quán)社會,雖然也不能隨隨便便休妻,但像拋棄妻子這種事情,怎么說也不至于犯棄市罪吧!再看看那個奇葩的判決:士卒不是可以打妻子的人!誰是可以打妻子的人?士卒不過是執(zhí)行主人的命令,丈夫打和丈夫指令人打有什么區(qū)別?假如說丈夫打就可以,士卒打就不可以,那這個打人的士卒,是不是要受到更重的處罰?還有,面孔不是可以承受鞋子的地方!那么,面孔應該承受什么?是不是用巴掌打就可以,用鞋底就不可以?這種認定已經(jīng)離開了事物本身,劉琰該不該打人、棄妻?而是舍本逐末,該不該讓士卒打、該不該用鞋子打臉?所以說,這件事本身還有這個判決的依據(jù),實在是夠奇葩的啦!
《三國志》評價說諸葛亮法度適合事宜,令行禁止,有功必獎,有過必罰,賞罰分明。不過,要是看看劉琰這件奇葩事也可以知道,即便是推行刑法政令“用心公正無私”的諸葛亮,也是無奈皇家的那些齷齪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