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變后蔣介石和宋美齡為何都要出回憶錄?
蔣介石在離開西安時發(fā)表了一個《蔣委員長離陜前對張楊之訓詞》。蔣介石說:“此次西安事變,實為中國五千年歷史絕續(xù)之所關,亦為中華民族人格高下之分野,不僅有關中國之存亡而已。”他指責張、楊說:“以言此次事變之責任,當然爾等二人應負責”,“爾等將余留居西安,則引起戰(zhàn)事之責任,即應由爾等壞綱紀之舉動負之”。他還標榜自己道:“余生平作事,惟以國家之存亡與革命之成敗為前提,絕不計及個人之恩怨,更無任何生死利害得失之心?!蔽靼彩伦兙痛撕推浇鉀Q了。
蔣介石回到南京,當時有那么一個所謂“舉國狂歡領袖回京”的場面。陳公博回憶說:“蔣先生離陜的那夜,說張、楊服從蔣先生的命令了。然而西安那夜也全城放鞭炮,警察也一樣地拍老百姓的門叫放鞭炮,說蔣先生服從張、楊的主張了?!笔Y介石為了表明自己對事變的責任,在12月29日特呈請辭去行政院院長及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職務,經(jīng)國民政府和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加以慰留,給一個月藉資療養(yǎng)。
張學良陪蔣介石到南京后,就被交軍事委員會處分。12月31日,軍委會軍法會審,判處張學良徒刑10年,剝奪公民權5年。4天之后,即1937年1月4日,又明令特赦,交軍委會嚴加管束,蔣介石在溪口發(fā)表了《呈請國民政府赦張學良文》:“竊以西安之變,西北‘剿匪’副總司令張學良,惑于人言,輕于國紀,躬蹈妄行,事后感懔德威,頓萌悔悟,親詣國門,上書待罪。業(yè)蒙鈞飭交軍事委員會依照陸??哲娦谭?,酌情審斷,處以十年有限徒刑,大法所繩,情罪俱當,從輕減處,已見寬宏?!庇终f:“敬懇鈞府俯念該員勇于改悔,并恪遵國法,自投請罪各情形,依據(jù)約法,更沛仁施。將該員應得之罪刑予以特赦,并責令戴罪圖功,努力自贖,藉瞻后效,而示逾格之寬仁是否可行?理合備文呈請,仰祈鑒核施行?!边@一場“審張”、“赦張”又“管束”的戲,實際上是給蔣介石一個體面的下臺階。
為了使西北有一個安定的局面,蔣介石于1月7日由溪口致函張學良說:“中在鄉(xiāng)醫(yī)囑靜養(yǎng),山居極簡,略癒準當約兄來此同游。關于陜甘軍事善后辦法,中意:(1)東北軍應集中甘肅,其統(tǒng)率人選,可由兄推薦一人,前往率領,免使分散,以備為國效命。(2)(楊)虎城可酌留若干部隊在西安,使其能行使綏靖職務,可囑其與墨三(顧祝同)切商辦法,應照已發(fā)電令辦理。請由兄手翰告虎城及各將領,勉以切實服從中央命令,不可再錯到底,如是不但部隊與地方得以保全,亦即所以救國自救也。尤須使虎城知全國公論,此次中央只令虎城撤職留任,而對部隊又妥為處置,備極寬大,若再不遵中央處置,則即為抗命,國家對于抗命者之制裁,決不能比附于內(nèi)戰(zhàn),而且中央此次處置,全在于政治,而不用軍事,亦已表示于國人,故彼等必須立即決心接受,不可有絲毫猶豫,方為自救救國之道。知兄近日關懷時局,必極望早得妥善之解決,以利國家,務望即以此意剴切函告虎城及各將領,使之安心遵從命令,兄如有所見,并請酌為補充?!?/p>
14日,蔣介石在溪口復函楊虎城說:“米主任來奉,詳誦來書,藉悉一是,漢卿兄問題,中已于志剛同志帶奉函中詳述之,此時為國為友為公為私計,皆無回陜之理,明達如兄者當然能了然,望勿再以此為言,須知中與彼同一境地,中雖在鄉(xiāng)休假待罪,要知陜甘事變未了,與漢兄為國家計,皆不能置身事外,否則國不成國,人亦非人,復何革命抗日之可言。茲為陜甘袍澤與革命前途計,漢兄特提二案,對兄等之意見,決不抹煞,望兄以國事為重,應知革命創(chuàng)業(yè)之艱難,歷史養(yǎng)成之不易,耿耿此心,惟冀覽察,余托米主任轉達。”
19日,蔣介石再詳函楊虎城,指責楊虎城說:“兄等依然固執(zhí)己見,不察國家之需要與事實,有出于尋常意想之外者,由兄等所提之要求,測兄等近來之心理,一方面以表示就職,掩蓋國人之耳目,一方面則欲更進一步的割裂軍政,破壞統(tǒng)一,以造成西北為特殊區(qū)域,表面雖宣布就職,較之未表示就職以前,其為患于國家者將更大,而自身之表里不誠,將何以逃國人嚴正之責備?!?/p>
他進而提出了三條意見:一是表示“中央無論如何決不能放棄西北”;二是表示不能放張學良回陜,“陜甘之統(tǒng)一一日未復,即中與漢卿之罪責不得一日而卸除,漢卿深知此意,故并無回陜之請求而惟望問題之速了”;三是認為楊虎城的主張“何異將陜甘一切,悉令特殊化,何異于要求中央放棄其國防建設與后方根據(jù)地”,要求楊虎城“即應簡單坦白,放棄錯誤,昭示誠悃,表里一致,接受命令”。
最后他又威脅性地說:“中正負疚之身,休假山居,本無任何之職責,兄等若必孤行到底,此后不獨西北問題非中所欲置喙,即漢卿今后之行止如何,亦非中之所愿過問,追念多年患難與共之情,及國家不堪再誤之危況,輒不禁質(zhì)陳所見,而致其最后之忠告,何去何擇,惟兄及東北諸將領共察焉?!?/p>
西安事變和平解決之后,蔣介石要陳布雷替他寫一本《西安半月記》,從1936年12月11日起記,直至記到12月26日。陳布雷在1937年的日記中說:“2月2日,蔣公赴杭州,余與鄭醫(yī)師等同行,在杭州度陰歷年,辟室新新旅館,撰西安半月記?!薄段靼舶朐掠洝钒衙恳惶斓闹饕顒佑浵聛?,把蔣介石的一些思想即內(nèi)心活動也記下來了。這本《西安半月記》反映了蔣介石頑固地站在他固有的立場上,對西安事變提出這樣幾個結論。
第一,認為這次事變是“幾搖國本”。
蔣介石把這一事變列入“我國民革命過程中一大頓挫:八年‘剿匪’之功,預計將于兩星期(至多一月內(nèi))可竟全功者,竟坐此變幾全隳于一旦,而西北國防交通、經(jīng)濟建設,竭國家社會數(shù)年之心力,經(jīng)營敷設,粗有規(guī)模,經(jīng)此變亂,損失難計。欲使地方秩序、經(jīng)濟信用規(guī)復舊觀,又決非咄嗟可辦,質(zhì)言之,建國進程,至少要后退三年,可痛至此!”
第二,認為這次事變是“叛亂”。
開始,蔣介石“猶疑為一部之兵變”或中國共產(chǎn)黨“煽惑駐臨潼部隊暴動,而非漢卿有整個之計劃”,后來,蔣介石認為“此決非臨潼部隊暴動,而非漢卿有整個之計劃”,再后來,蔣介石認為“此決非局部兵變,而為東北軍整個之叛擾”。而且蔣介石把它同1922年6月陳炯明叛亂相比較。
第三,抱著頑固到底的決心,不愿談判,不讓向他提出條件,而且以死要挾。
蔣介石要邵力子轉告張學良:“漢卿平日在余前暢所欲言,但在今日,則必漢卿不提出任何條件,余方能傾聽之。”他一再表示所謂“已決心犧牲此身”,以維持什么“國家之正氣”,表示要“成仁取義”。他還給宋美齡寫了一封信說:“余決為國犧牲,望勿為余有所顧慮,余決不愧對余妻,亦決不愧為總理之信徒。余既為革命而生,自當為革命而死,必以清白之體還我天地父母也。對于家事,他無所言,唯經(jīng)國、緯國兩兒,余之子亦即余妻之子,視如己出,以慰余靈,但余妻切勿來陜?!边@似乎是一封遺書,準備至死不改。
第四,隨著瑞納、宋子文及至宋美齡等人來陜做工作,蔣介石的態(tài)度開始有變化,答應了讓他回京后,條件可以接受,蔣介石的話是這樣說的:“余不回京,任何一條皆不能實行,亦無從討論,不問為八條四條也?!边@本《西安半月記》的字數(shù)不多,僅一萬多言,但字字充滿了對西安事變歷史真相的歪曲與對張、楊的仇恨,句句吹噓他的所謂“堅貞不屈”與對張、楊的“不讓步”,處處攻擊事變會將歷史拉向后退。這本書唯一可取的,是把每一天的活動記下來了,而活動的內(nèi)容則完全按照蔣介石的立場與觀點,加以杜撰。
與《西安半月記》相匹配的是宋美齡搞了一本《西安事變回憶錄》。國民黨中央宣傳部曾不讓這本《回憶錄》出版,但又無奈,最終還是讓它出版。同《半月記》相比,這本《回憶錄》就可以作為歷史的參考。書中明顯的有幾個比較符合當時歷史面貌的觀點:
第一,關于事變的性質(zhì),宋美齡認為:“余則視此為決定我國命運最后一次革命正義之關鍵也。”她進而分析說:“西安事變之經(jīng)過,其情狀之復雜,決非中國既往一般稱兵作亂之叛變所可比擬;而其關于國際與外交者尤有特殊之形勢,倘處置失當,即釀成民國以來空前之戰(zhàn)禍。至其對于內(nèi)者,則包涵個人與全國各種復雜問題,且有最猛烈之爆炸性蓄積于其間?!彼詫@樣一個事件,要做到有正確的看法,宋美齡說:“今欲事后回溯,表現(xiàn)其準確明了之事實,固非易事;茍勉為之,首應排除個人之情感,以客觀的態(tài)度,分析各方面同時活躍之經(jīng)過,方能窺得其真相之全豹?!?/p>
第二,關于南京政府要采取的措施,宋美齡認為:“真相未全明了之前,遽于數(shù)小時內(nèi)決定張學良之處罰,余殊覺其措置太驟;而軍事方面復于此時,以立即動員軍隊討伐西安,毫無考慮余地,認為其不容諉卸之責任,余更不能不臆斷其為非健全之行動?!彼蚊例g覺得對這個事變的解決辦法應是:“以求不流血的和平與迅速之解決?!?/p>
第三,關于亊變的具體解決,宋美齡一一記下了她的活動:“余迭向京中諸要人剴切陳述;于未得確實消息之前,務鎮(zhèn)定其態(tài)度,信任民眾精神上之后援,勿采急遽之步驟”;派端納赴陜,托帶手書私信給蔣介石,“函中述余深信吾夫一切措施,皆以民族利益為本,余日夕為彼祈禱上帝,愿彼寬懷”,另又手書一信致張學良,“告以彼等此舉將使國家前途受嚴重之打擊,余深信其魯莽滅裂之舉動,初無斷送國脈陷害領袖之惡意,應及時自拔,勿貽噬臍之悔”;在南京大做各方面人士的工作,使人們相信“當時局勢雖黑暗危殆,然余深感必有可以解決之途徑”,“為國家計,不得不呼請諸公妥覓和平解決之途徑”,“委員長之安全,實與國家之生命有不可分離之聯(lián)系,此余之所以主張必用和平方法以保其安全也”;要黃埔出來的將領“于未明亊實真相前,切勿遽加斷定,遇事鎮(zhèn)定,勿尚感情”;派宋子文赴陜,實為打前站、探路,“我等主張:政府雖不能與叛變者直接談判以自貶威信,亦應準許我等作勸導叛變者之工作”;最后宋美齡親自出動,其心情是“一星期來,今日獨異常晴朗”,見蔣后一再勸蔣介石“此后君不應輕言殉國矣”,告訴蔣介石“倘處理得宜,或可立即解決”。
第四,關于同中共的接觸。宋美齡先說一段:“我等此次到陜,尚未聞‘赤禍’之威脅,有如外間所傳之甚。曾有人向我等申訴,共黨無劫持委員長之意,且主張立即恢復其自由。然我輩不能健忘彼等過去殘酷之行動,今雖一時沉默,仍未減其威脅之危險性。更有人告我等,彼等早已放棄其昔日之政策與行動,然我亦不愿信此無稽之談也?!庇终f她同“一參加西安組織中之有力分子”(即周恩來)“長談二小時”,她對周恩來的談話“注意靜聽,察其言辭中,反復申述一語并不厭贅”;第二天又交談,宋美齡在攻擊了一番中國共產(chǎn)黨之后,還是提出所謂:“國難如今日,民族運動者如為真正之愛國者,應即放棄其不能實行之政策,各盡其在中央領導之下誠意協(xié)作之任務。”
這本《西安事變回憶錄》比《西安半月記》多了1000多字,是一口氣敘述下去的,許多文字比較符合歷史面貌,而立場、觀點仍同蔣介石一樣,她借張學良的口,稱事變?yōu)椤敖俪诸I袖之錯誤”,把蔣介石的作用吹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同樣的,把她自己在解決事變中的作用竭力地加以表露。更有甚者,把她與蔣介石的釋放,吹為“中國全民眾解放之基,實亦肇于此乎”。
《西安半月記》與《西安事變回憶錄》在文字上的確有差異,這可能由于蔣介石身處其中,而宋美齡則旁觀者清,也可能由于宋美齡與蔣介石均代表英美在華的利益,而宋美齡更親近,更處在第一線;還可能由于宋美齡對張學良在幾個歷史關頭均站在蔣介石的一邊(如在東北擁蔣易幟、在中原大戰(zhàn)中擁蔣率軍入關、在九一八事變后替蔣背起了“不抵抗主義”的黑鍋等),了解張學良,諒解張學良。
正因為這兩本書有差異,在國民黨內(nèi)部反響也不一樣。陳公博的《苦笑錄》中有這樣一段文字敘述:“西安事變閉了幕,蔣先生和蔣夫人還出了一本《西安半月記》和《西安事變回憶錄》的合刊。一天中央政治會議正開會,宣傳部長邵力子剛坐在我的身邊,他正專心誠意地拿了一本草稿在看。我問他看什么?他隨手把那本草稿遞給我,說:‘你看看罷,看有沒有毛病,這本書還沒有出版呢。我一看原來就是那本合刊,我花了半個鐘頭一氣讀完,會議還沒有散?!@本書很有毛病,應該斟酌過才可出版。’我對力子先生貢獻。‘我也這么想,你試說那毛病在哪里?’力子也虛懷若谷地問我意見?!也莶菀豢?,便發(fā)現(xiàn)《半月記》和《回憶錄》很矛盾。你看蔣先生在《半月記》處處罵張漢卿,而蔣夫人在《回憶錄》倒處處替張漢卿辯護。而且蔣先生在《半月記》里從不說他見過共產(chǎn)黨,見過周恩來,蔣夫人在《回憶錄》則敘述張漢卿介紹一個參加西安組織中之有力分子來見,既說他是參加西安組織中之有力分子,又說彼等并未參加西安事變,這都是罅漏,容易露出不實不盡的馬腳。我認為既有《半月記》,就不出《回憶錄》也罷,如果《回憶錄》一定要發(fā)刊,非大加改削不可?!覍αψ迂暙I著,因他是一個宣傳部長,宣傳不妥,他也有責任的?!阏f得對?!ψ雍芴箲选_@樣,這本《半月記》合刊,印刷好又停止發(fā)行,忽發(fā)忽停,反復了三次,結果還是出世了,我責任不在宣傳,自然不管這些閑事。許久我又碰見力子,我問他為什么還是讓它這樣矛盾,他說:‘蔣夫人一定要這樣,不肯改,我有什么辦法呢!’”
2月18日,蔣介石在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提出了《報告西安事變始末》,同時呈請辭本兼各職。對西安事變,蔣介石是很痛心的,認為“此次事變,為我國民革命過程中一大頓挫”。
不過,蔣介石在這里是講準一點,即他的“剿匪”是受到了“頓挫”,逼使他走上抗日的路。蔣自己也表示:“今后我絕不‘剿共’?!彼裕靼彩伦兊暮推浇鉀Q,成為時局轉換的樞紐。應該說,蔣介石從“剿共”的位置轉過來了,轉到了抗日的位置上來。(來自史終如一的頭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