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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歷史上真實(shí)存在的10大酷刑 令人生不如死!

        2017-03-08 08:58:03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揭秘歷史上真實(shí)存在的10大酷刑 第十名:絞刑。 雖然絞刑至今在法國外籍軍團(tuán)仍被沿用,但是其實(shí)風(fēng)靡一時的絞刑現(xiàn)在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合法

        揭秘歷史上真實(shí)存在的10大酷刑

        第十名:絞刑。

        雖然絞刑至今在法國外籍軍團(tuán)仍被沿用,但是其實(shí)風(fēng)靡一時的絞刑現(xiàn)在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合法的。其實(shí)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來勒斷人的脖子。絞刑曾經(jīng)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廢除了死刑之后,絞刑在西班牙變得不合法了。

        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執(zhí)行者拿一根金屬條繞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緊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絞刑里,通常還會在金屬條上裝上一顆釘子,這樣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時候那顆釘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執(zhí)行絞刑的過程中可能會因?yàn)闃O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絞刑中最極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羅尼亞人所使用的。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得José Luis Cerveto。安道爾是世界上最后一廢除絞刑的國家,它在1990年正式廢除絞刑。然而據(jù)印度作家同時也是法律專家的parikh說其實(shí)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shù)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貴族多用斬首),因此使用絞刑被當(dāng)作是不榮耀的象征。至于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的戰(zhàn)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是由于他們罪大惡極,令人發(fā)指。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尸,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dǎo)致身首異處的斬首?,F(xiàn)在多用槍決。英國曾以問吊作為其車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會在此階段中死去。

        歷史上的絞刑有很多種:

        第一種是讓犯人爬上椅、桌、火車、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與直角形支架或樹枝相連的繩子,然后抽掉支撐物使其懸空。這種方法最通俗,也是歷史上廣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緩慢,也很痛苦。

        第二種是將活套套住犯人,把繩子穿過滑輪或滑槽,然后使勁拉繩將犯人從地面吊起。犯人實(shí)際是被勒死的,美國的“三K黨”處私刑時偏好這種方法;中東的伊斯蘭國家的公開絞刑也是這般執(zhí)行的。

        第三種是經(jīng)英國人改進(jìn)后被認(rèn)為是比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設(shè)施:一個固定在某高度的腳手架、一塊可抽動的木板。執(zhí)行時一抽板,犯人的身體便落下,一般說來他的頸椎就斷裂了,結(jié)果導(dǎo)致窒息和腦部貧血,頂多幾分鐘犯人便嗚呼哀哉。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種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會和船綁在一起,雙手和雙腳還有頭都會騰空。犯人會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發(fā)地區(qū),接著犯人的身上也會被涂滿蜂蜜和牛奶,這樣就能夠吸引昆蟲爬到他身上來。接著犯人要在不流動的池塘里漂浮著,接受太陽的曝曬。

        此時毫無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積在船里,這樣越來越多會爬到他身上,這些昆蟲會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會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換個牛奶,這樣就可以保證犯人不是死于脫水和饑餓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數(shù)還是會死于饑餓,脫水和休克型敗血癥。一般在執(zhí)行船刑幾天后犯人就會精神錯亂。船刑是非常痛苦,恥辱而又折磨人的。

        plutarch(希臘歷史家)寫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后的第17天才歸天。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們把犯人綁在樹上,在身上涂上污物,把他留給螞蟻。因?yàn)榉溉讼惹皼]有被強(qiáng)制喂食,通常會在幾天后餓死。

        犯人要在不流動的池塘里漂浮著,接受太陽的曝曬

        第八名:剝皮。

        顧名思義,剝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膚剝下來。剝皮的過程就像是為了滿足口?;蛘攉@取皮毛而剝動物的皮一樣。剝皮常被用于拷問和懲罰犯人,通過犯人被剝了多少皮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人是在被拷問還是被執(zhí)行死刑。剝皮是古時的一種刑罰,亞述人和明朝人曾經(jīng)使用過這種刑罰。

        剝皮,聽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并不亞于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guī)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shí)被多次使用過,并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yàn)槠つw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fā)展成活剝。

        明末清初時期,明朝叛賊張獻(xiàn)忠將人剝皮的事例很多。他大概是因?yàn)橛H眼看到了藍(lán)玉被剝的人皮,所以他也對明朝的官員予以剝皮。他不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經(jīng)使用過的剝皮手段,而且還有不少獨(dú)出心裁的花樣。張獻(xiàn)忠入蜀后動不動就拿人剝皮,而且大都是活剝。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后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后把皮膚問兩側(cè)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只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如果被剝的人當(dāng)場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處死。3當(dāng)時成都府彭縣有個叫龔?fù)昃吹?,本是崇禎十?1637)進(jìn)土,崇禎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親回原籍守孝,張獻(xiàn)忠占領(lǐng)成都后他表示降順,被授予官職,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張獻(xiàn)忠想殺他,把他的仆人抓來問龔?fù)昃疵刻煸诩抑懈墒裁?。其中一個叫龔應(yīng)登的仆人說,完敬每天五更時起床焚香禱告,不知禱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來只是嘆氣,不說一句話,過節(jié)時給祖宗繞紙后,記帳單下只寫乙酉字樣,不書大順年號,等等。張獻(xiàn)忠聽到“不書大順年號”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龔?fù)昃茨孟?,推出朝門,活活剝皮,并把剝下的人皮揎上草,曉諭四方。龔?fù)昃吹牡艿荦復(fù)甏尽復(fù)昃次跫凹覍冁酒凸惨话儆嗳送仗幩馈?/p>

        張獻(xiàn)忠的部下孫可望后來假降南明,被永歷帝朱由榔封為秦王。他也是個慣剝皮的能手。永歷六年(即順治九年,1652),孫可望殺了陳邦傳,并剝下他的皮傳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歷帝彈劾他“擅殺勛將,無人臣禮”,永歷帝不敢得罪孫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孫可望的親信張應(yīng)科知道了,就向?qū)O可望報告,孫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張應(yīng)科把李如月抓來剝皮。張應(yīng)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又準(zhǔn)備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問這是干什么用的,一個人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崩钤氯邕沉R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jié)節(jié)都里忠腸!”不一會,張應(yīng)科站住右邊角門臺階上,傳達(dá)孫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罵道:“我是朝廷命官,豈能跪聽反賊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門,向永歷帝居住的南宮行跪拜禮。張應(yīng)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開脊背的皮膚,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喊著孫可望的名字痛罵。剝皮剝到四肢時,把他的手和腳都砍斷,再把他翻過來剝前胸的皮,這時李如月只能發(fā)出細(xì)微的聲音了,仍能聽得出是在罵人,直到最后砍斷脖子時,李如月才死去。張應(yīng)科又指使從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漬干,用線縫好,中間塞滿草,送到北城門通衢上懸掛起來。后來孫可望出賣西南軍情虛實(shí),使李定國和西南抗清武裝最后失利。后來清廷封他為義王,并被封為漢軍正白旗。

        滿清統(tǒng)治者對漢人用酷刑

        滿清統(tǒng)治時期對內(nèi)酷刑之一,滿清剝皮手段之多,僧格林沁圍困連鎮(zhèn),太平軍有被清軍俘獲的全被“剖視腸腹”。

        1855年1月17日,東西連鎮(zhèn)太平軍出營攻敵,清軍俘獲“活長毛老賊二名,俱系江西人”,兇殘的僧格林沁下令將“二賊扒皮處死”。

        1857年1月30日,湘軍知府吳坤修陷江西奉新縣,“生擒老賊二百二十一名。每生擒一賊,輒剖腸,剝皮掛樹,磔石,見者無不凜凜”。

        滿清對酷刑應(yīng)用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此不失為滿清十大酷刑。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稱凌遲。凌遲通常會對那些犯很嚴(yán)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敵叛國,謀殺雙親等。凌遲在不同地方有許多不同的叫法。凌遲其實(shí)是中國公元900年開始使用的一種刑罰,直到1905年才被廢除。通常犯人會被綁在公共場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會被一片片割下來,至于具體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獻(xiàn)上沒有記載因此凌遲在不同地方的具體實(shí)施過程都不一樣。后來在實(shí)行凌遲的過程中會使用麻醉藥,也許這是對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為了不讓犯人在凌遲過程中暈過去。凌遲主要在三個方面懲罰了犯人:首先是對犯人心理的羞辱因?yàn)樾枰徽故驹诠矆鏊?,再來是對病人身體上的折磨,最后是對于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剝皮時,還會對犯人實(shí)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斬?cái)嘁约捌渌恍┓蛛x犯人身體的方法。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xiàn)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后,金、元、明、清都規(guī)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三萬六千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元代法律規(guī)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guī)定可以凌遲處死。元代凌遲執(zhí)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復(fù)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边@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jié)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參見本書《雜刑》)。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yīng)割的刀數(shù)。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元代執(zhí)行凌遲,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夠駭人聽聞的了,明代執(zhí)行凌遲時零割的刀數(shù)更遠(yuǎn)遠(yuǎn)超過前代。明世有兩次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刀數(shù)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jìn)士鄭鄤。鄧之誠《骨董續(xù)記》卷二“寸磔”條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边@里記劉瑾被剮的刀數(shù)可能是誤傳,實(shí)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大的數(shù)目,實(shí)在驚人。民間婦女罵人時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看來古代凌遲時將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虛詞。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guī)定凌遲為死刑之一?!洞竺髀伞ば搪伞份d:“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凌遲之刑的設(shè)立,反映了封建專制政治的殘酷,統(tǒng)治者為了鎮(zhèn)壓人民的反抗和各種犯上作亂的行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

        先說劉瑾。正德五年(1510),劉瑾以謀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將他“凌遲三日”,然后還要銼尸梟首。執(zhí)行時的情景,當(dāng)時參與監(jiān)刑的張文麟有詳細(xì)的記述:

        是日,予同年陜西司主事胡遠(yuǎn)該監(jiān)斬,錯愕,告于上述劉先生璟曰:“我如何當(dāng)?shù)??”劉回言:“我叫本科幫你?!庇枰驊?yīng)之。過官寓早飯,即呼本吏隨該司掌印正郎至西角頭,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shù),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yīng)是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jiān),釋縛,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nèi)事,以麻核桃塞口,數(shù)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jiān)斬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劉瑾凌遲數(shù)足,銼尸,免梟首。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銼尸,當(dāng)胸一大斧,胸去數(shù)丈。逆賊之報亦慘矣。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獲農(nóng)民起義的首領(lǐng)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遲之刑將他們處死。如萬歷三十四年(1606),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為首的七人被磔死。這里的“磔”即是凌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宮婢楊金英等人謀害明世宗未遂,事發(fā)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不分首謀和協(xié)從,一律凌遲處死,并且銼尸梟首。萬歷七年(1579)五月,禮部侍郎董傳策被府中的奴仆殺死,有司將兇手捕獲,下獄審理,第二年把他們?nèi)肌皠幱谑小薄?/p>

        戊戌變法后,清廷受內(nèi)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yīng)潮流對傳統(tǒng)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準(zhǔn)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尸等法“永遠(yuǎn)刪除,俱改斬決”。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

        第六名:輪刑。

        輪刑也稱凱瑟琳輪,在中世紀(jì)和早期現(xiàn)代社會輪刑被用來處置那些極其惡劣的罪犯。輪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紀(jì)。在當(dāng)時的法國,德國,丹麥,瑞士,羅馬利亞,俄羅斯,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輪刑一直被當(dāng)做一種嚴(yán)酷的刑法被使用。輪刑所使用的輪子就是普通的馬車上的輪子,輪子里有發(fā)射型的結(jié)構(gòu),但是有時在輪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輪子。有時犯人躺在輪子上被鐵棍打,這樣子就能使犯人被釘在輪子上。或者,犯人會被要求全身張開的躺在兩個由x形擺放的兩根木梁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后犯人已經(jīng)被輾壞的身體會被放在輪子上公示。

        輪刑僅次于吊籠,在中世紀(jì)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jìn)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制輻條分別對應(yīng)各主要關(guān)節(jié),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guān)節(jié)。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tài)后,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后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xù)保持該狀態(tài)數(shù)日,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后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

        第五名:銅牛。

        銅牛亦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fā)明于古希臘的刑罰手段。

        雅典一個名叫perillos的黃銅發(fā)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許諾說他發(fā)明了一項(xiàng)新的刑罰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黃銅鑄造了一頭牛的模型,牛的身體里的中空的,牛身上還開了一扇小門。犯人被關(guān)在牛的身體里,然后在牛身體下面燒火,火逐漸把黃銅制成的牛燒的通紅,把犯人活活煮熟。由于銅牛結(jié)構(gòu)特殊,因此煙會像香薰一樣的冒出來。

        牛的頭部里裝有由管子和塞子組成的結(jié)構(gòu),這個結(jié)構(gòu)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體里面大叫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頭憤怒的牛發(fā)出的聲音。甚至有傳言說當(dāng)牛身上的門打開,犯人的遺體被取出來時會有部分沒有燒掉的骨頭,這些骨頭看起來像珠寶,然后這些骨頭會被用來做手銬。

        銅牛亦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fā)明于古希臘的刑罰手段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從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來。作為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必然是毀滅性的。在歷史上剖腹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一般來說,最后一個掏出來的器官都是心臟或者腎。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殺儀式中的一部分。

        剖腹。剖腹自殺,約始于12世紀(jì)平安時代,源平戰(zhàn)爭(1180--1185)之后,開始流行于武士中間。到17世紀(jì)江戶時代,則形成了一整套剖腹儀式和方法,并成了上層武士死刑的固定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短劍先刺入左腹,橫向右腹切成“一”字形,再從胸口刺入下腹,成“十”字形,最后拔出劍刺入喉部。主要 是為了刨開自己的肚子讓主人看自己的紅心。

        剖腹這種世界上少見的自殺方法是很痛苦的,且不容易致死。武士們之所以選擇身體這個部位進(jìn)行自殺,是因?yàn)橐源朔绞剑瑢χ髯悠书_紅心見忠誠。新渡戶稻造在他的《武士道》一書中這樣寫道:“打開靈魂之窗請君看,是紅還是黑,請君自公斷?!逼矢棺詺?,曾經(jīng)是武士們挽回名譽(yù)和解決各種復(fù)雜問題的必要手段,除了在戰(zhàn)敗時,為了免遭被俘的恥辱而剖腹自殺外,還有“追腹”(主子死了,殉死盡忠而剖腹)和“詰腹”(受到輿論的譴責(zé)而剖腹)。武士們不但用它來表示對主子的忠誠,還用它來表示自己對某項(xiàng)重大錯誤、不當(dāng)行為的負(fù)責(zé)精神。忠、智、仁、勇是武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體表現(xiàn)就是復(fù)仇。1702年7月,赤穗藩47浪士(失去主人的武士)為舊主復(fù)仇后全部被幕府判處剖腹之刑,浪士們感到不勝榮幸。

        作為刑法的剖腹,實(shí)為斬首刑,之所以稱剖腹,是武士重名譽(yù)的一種表現(xiàn)。行刑一般在傍晚到夜間這段時間進(jìn)行。受刑者著一身淺黃無紋章標(biāo)志的武士素禮服,當(dāng)他跪坐在臺上時,一官吏上前,把用上等白紙裹著的7.5寸長的木制短劍放在一個方形小桌案上,擺在受刑人面前:副輔刑人幫助受刑者整裝。受刑人脫去肩衣,當(dāng)他向方案伸手取劍的剎那間,正輔刑人即揮劍斬其首。這種“剖腹刑”一直延續(xù)到明治初期。1873年6月頒布的《改定律例》才廢除了這種刑法。然而剖腹這種自古沿襲的自殺方法,卻一直保存了下來。

        永祚元年(西元989年),大盜藤原義在被捕前,將腹部一字割開,然后用刀尖挑出內(nèi)臟扔向官軍--據(jù)說這是剖腹的最早來源。

        剖腹的開始盛行,是在鐮倉幕府以后,因丟失陣地而引咎剖腹,或恥于被擒而陣前剖腹,占了絕大多數(shù),一直持續(xù)到戰(zhàn)國時代。江戶開幕以后,社會統(tǒng)治相對平穩(wěn),因殉死而剖腹,和作為刑罰的"詰腹",逐漸占了主流。雖然幕府嚴(yán)令禁止殉死,但是根本無法阻止這一歷史性的趨勢。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會被放在一個很大的缸里。在三千年錢的俄羅斯和歐洲地區(qū),烹煮首次被使用。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罰中,他們會使用油,酸性物質(zhì),水。這種過程是非常緩慢而又痛苦的。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會放滿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鉛。有時犯人會被浸入這些液體中,然后液體被慢慢加熱,有時犯人會被直接放進(jìn)已經(jīng)煮開的水中,通常會先把犯人的頭放進(jìn)去。接著那些執(zhí)行者會用鉤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點(diǎn),這樣就可以加速他們的死亡?;蛘呖梢允褂醚b滿油,樹脂的更淺一點(diǎn)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會逐漸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根據(jù)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zhì),為紂王當(dāng)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春秋時,周室衰微,諸侯混戰(zhàn),法制沒有規(guī)定,那時的國君將人處死,常采用烹的方法。周夷王在位時,齊哀公因紀(jì)侯在周室進(jìn)讒言,而被周夷王用大鼎烹死。公元前五四七年,宋國太子痤被成公囚禁,自縊而死,后來成公知道太子是無罪的,非常懊悔,就烹殺撥弄是非的寺人伊戾。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479年),楚國的白公逃到山中自縊而死,白公的學(xué)生微子抓住了石乞,問他白公死的地方,石乞無論如何也不肯說,微子就把石乞烹死。

        齊泯王的祖父齊威王也曾施用過烹人之刑。當(dāng)時阿大夫荒于政事,治下境內(nèi)百姓貧苦,阿大夫卻賄賂齊威王左右的人為他說好話。威王查明實(shí)情,將阿大夫和左右為他說好話的人一同烹死。

        戰(zhàn)國時,烹人的事例也不少。其中人們比較熟悉的是樂羊怒啜中山羹的故事。樂羊在魏國做將軍,率兵攻打中山國,樂羊的兒子當(dāng)時正在中山國,中山的國君就烹死樂羊之子,制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并且明確告訴他這是他兒子的肉。樂羊坐在軍帳中,接過肉羹喝光了一大杯,表示攻打中山的決心毫不動搖,結(jié)果很快滅掉了中山國。魏文侯聽到這些情況,對身邊的一位大臣堵師贊說:“樂羊吃了自己兒子的肉,這都是為了我?。 倍聨熧澔卮鹫f:“樂羊連兒子的肉都敢吃,還有誰的肉他不敢吃呢?”魏文侯理解了堵師贊話中的意思,雖然對樂羊的功勞給予了獎賞,但卻從此時樂羊起了疑心。

        秦漢之際,烹刑常用。商鞅變法時增加肉刑,把鑊烹規(guī)定為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秦末楚漢戰(zhàn)爭期間,劉、項(xiàng)雙方都愛用烹刑。

        東漢末年,董卓作亂,他俘獲潁川太守李旻及其好友張安,要把他們活活烹殺。李、張二人臨入鼎時說:“不同日生,乃同日烹?!彼麄冊谂R死之前還有心說出這樣的詼諧之言,態(tài)度雖然從容不迫,但卻含有深沉的凄慘。

        漢代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未絕跡。十六國時,后趙石勒擒獲劉寅,當(dāng)即將他置于鑊湯中煮死。南燕主慕容超曾下詔提議恢復(fù)秦時的車裂、鑊烹等酷刑,群臣議論時意見不統(tǒng)一,結(jié)果沒有正式實(shí)行。東魏孝靜皇帝武定八年(550),常侍侍講荀濟(jì)與華山王大器、元瑾等密謀除掉高歡,高歡覺察,將孝靜帝幽禁于含章堂,將大器和元瑾等烹殺于市。北齊后主高緯武平六年(575),三月三日,在都市烹殺妖賊鄭子饒。這些,都見于正史記載。

        隋代以后,朝廷頒布的刑法正式規(guī)定的死刑只有絞、斬、凌遲等,但烹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刑罰一直有人使用。五代時,后唐明宗長興年間,姚洪奉朝命率數(shù)千人戍守閬州,被叛將董彰拘禁,不肯屈服。董彰叫人架起大鑊,添滿水燒得滾沸,讓十名壯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鍋里煮而食之。姚洪至死大罵不絕。這是將人一邊凌遲一邊烹,比烹煮整個活人更慘毒。

        南宋初,秦檜專政,殘害忠良,他也用過烹人的刑罰。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屬舊址東側(cè)射堂庭院中,還保存著一只大鐵鑊,上寬下窄,直徑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鐵蓋,后失落。據(jù)傳說,這只鑊就是當(dāng)年秦檜烹人用的。但秦檜當(dāng)時曾經(jīng)烹過何人,史書未見記載。

        第二名:刺刑。

        相對于上面的方法來說,接下來的這個方法可謂是最痛苦但卻也是最有趣的一種。刺刑指的是一個人被刺穿在一根樁子上。可以從身體的側(cè)面,直腸,陰道,或者是嘴巴里穿過。這種死法確實(shí)是十分痛苦的,因?yàn)樗鼤掷m(xù)數(shù)日。通常樁子會被豎在地上,然后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這樣一直懸空著直至死去。有些時候把樁子插在地上是為了不讓犯人立即死去,同時樁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傷口防止血流出來。在示眾之后犯人會被鈍器從會陰和直腸穿入。鈍器會把犯人的器官擠到一邊,這樣能夠防止他立即就死。然后鈍器會從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體的頂部,這樣就能防止犯人從柱子上掉下來了。犯人通常就會這樣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針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經(jīng)使用過這種方法的帝國有亞述帝國,希臘帝國和羅馬帝國。

        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于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從嘴或胸部穿出。

        傳說是德拉庫拉(吸血鬼)特殊嗜好而慣用的刑罰。

        15世紀(jì)羅馬尼亞的德庫拉伯爵性格異常殘暴,每每抓獲俘虜都要施以刺刑,因此得到了“穿刺王伏勒德”(Vlad the Impaler)的惡名。此極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于土中,將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里穿出。通常這根木棒會從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會處于下巴下面,從而避免受刑者繼續(xù)下滑。幸運(yùn)的話,受刑者會在受刑中途因?yàn)檠芷屏鸦蛐菘硕溃恍业脑挘苄陶呔蜁捌渫纯嗟乇荒景舸檀⑶以谶@個狀態(tài)下可以活上三天。他們在爛泥中爬行,供德庫拉伯爵邊吃飯邊觀賞。據(jù)悉,德庫拉伯爵施行了2萬~30萬次刺刑。

        第一名:五馬分尸。

        在中世紀(jì)的英國,會被五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變者。在1814年英國廢除叛國罪之前,五馬分尸這個刑罰還一直是合法的。這是一種十分恥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變這樣的最高罪行才會被使用這樣的死法。五馬分尸只會對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國罪會被綁在柱子上燒死。知道1970年才改為絞刑。凡人首先會被捆扎公共場合,接著會被吊起來然后被割去生殖器,最后身體被分成四塊,在一些著名的示眾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話就會被懷疑是潛在的叛國者。

        五馬分尸,也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用五匹馬或牛拉扯裂人的頭和四肢,拉扯的是活人。又稱“五車裂”。后比喻硬把完整的東西分割得非常零碎。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jīng)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春秋戰(zhàn)國期間,車裂之刑使用得相當(dāng)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經(jīng)認(rèn)識到這種刑罰過于殘酷,主張廢除車裂。周赧王時,齊王決定在本國實(shí)行車裂之刑,群臣紛紛進(jìn)諫勸阻,齊王都不肯聽從。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來見齊王說:“車裂是無道之君的刑罰,而您卻欲實(shí)行它,這都是您下屬臣僚的過錯??!”齊王問為什么,子高說:“如今天下紛爭,英雄豪杰都想選擇一個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業(yè)。您如果濫用酷刑,就會失去聲望,英雄豪杰們就不敢來了。本國的人民也將要背叛您了,這樣下去,國家肯定會滅亡的。您的臣僚們面對這種關(guān)系國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堅(jiān)持正確的意見,怕違背了您的意旨,招來龍逢被斷首、比干被剖心那樣的慘禍,這只是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為桀紂那樣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說他們的過錯太大了?!饼R王聽取了子高的意見,取消了使用車裂之刑的決定。

        遺憾的是,孔穿的正確主張和齊王的從善如流并沒有使車裂之刑徹底終止,秦以后各代,車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商鞅相秦期間,商鞅因執(zhí)法較嚴(yán)引起秦貴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惠王立。公子虔之徒為報夙怨,告商鞅有謀反企圖,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國,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計(jì)而喪師,故拒不接納。商鞅不得已而歸秦,乃與其徒屬發(fā)邑兵攻鄭(今陜西華縣),兵敗被俘?;萃踯嚵焉眺保缙渥?。 這是最出名的歷史人物絢麗之死,為新貴族利益獻(xiàn)身。

        三國時吳國末年,孫皓也使用過車裂之刑,當(dāng)時民間傳言,孫皓死后,齊王孫備和上虞候?qū)O奉兩人中當(dāng)有一人繼承帝位。孫備母親的墳?zāi)乖谠フ?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張俊懷疑這樣的傳言事出有因,就主動給孫備的母親掃墓,為自己預(yù)作打算。孫皓聽了這件事,就命令逮捕張俊,將他車裂處死,并滅其三族。孫皓殘暴,慣用酷刑,這只是其中的一例。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于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采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并滅其宗族。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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