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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驚全國的溥儀皇帝與淑妃離婚案 溥儀離婚始末

        2016-11-26 13:05:2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末代皇帝溥儀與淑妃文繡離婚始末 眾所周知,溥儀的第一個妃子叫文繡。她是滿族鑲黃旗人,屬鄂爾德特氏族,是與皇后婉容同一天在北京的故宮

        末代皇帝溥儀與淑妃文繡離婚始末

        眾所周知,溥儀的第一個妃子叫文繡。她是滿族鑲黃旗人,屬鄂爾德特氏族,是與皇后婉容同一天在北京的故宮里與溥儀結(jié)婚的。當時,她被冊封為“淑妃”。

        她的父輩雖是正宗的滿族鑲黃旗人,母親卻是一個白凈而清秀的漢族女子。文繡只有一個妹妹,叫文珊。自清朝“宣統(tǒng)皇帝”退位以后,滿人斷了俸祿,“皇糧”指不上了,家里生活異常拮據(jù)。進宮前,少年早熟的文繡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卻已成了家里干活的主力——做挑補活兒,一家娘仨堪稱清貧度日。

        當一夜之間,她的命運發(fā)生了陡然巨變——溥儀將文繡選為“妃子”后,她一家還住在哈德門外平民居住的普通房子里。

        迎接她去宮里時,為了怕人笑話,特意讓她頭一天住在了她的爺爺,即清朝末年任過吏部尚書的華堪的府中,從北城方家胡同的府里接走到宮里的。這個事兒,在我們滿族中,差不多都知道。

        聽說文繡雖然家境不算好,性格卻很倔犟。起初,在宮內(nèi)聽說與溥儀關(guān)系還不錯,后來因溥儀當婉容與文繡之間發(fā)生矛盾之時總偏向婉容,文繡便逐漸地與溥儀有了隔閡。歷史上,“后”、“妃”之間的關(guān)系極少有非常融洽的,這也無足奇怪。

        由于溥儀生活習慣特別,婉容也時常與之鬧別扭,所以文繡與他們之間的矛盾倒也不顯得有多么突出。宮外,更是極少能耳聞這些音訊。當溥儀被馮玉祥從故宮轟出到了后海北河沿的攝政王府后,又繼爾跑到了天津日本租界,住在了宮島街協(xié)昌里靜園里。在這一期間,文繡盡管沒有寸步不離地與他在一起,但始終追隨著他。

        我在天津住著的時候,就聽說溥儀與婉容、文繡三人之間的關(guān)系頗有意思。

        那時,溥儀住在天津靜園,婉容非將文繡安置在三樓的房間里,不讓她與溥儀住在同一層,目的就是叫她難以經(jīng)常和溥儀見面。這固然反映了妻妾之間的矛盾,但從根本上說,是封建皇權(quán)的一夫多妻制的“怪胎”。

        震驚全國的溥儀皇帝與淑妃“離婚案”

        就在溥儀跑到東北長春之前,文繡與溥儀在天津終于鬧開了“離婚”。

        1931年8月25日下午,末代皇帝溥儀的小老婆――淑妃文繡,在其妹文珊的帶領(lǐng)下,并有一貼身太監(jiān)陪同,乘坐著溥儀的小汽車駛出了天津協(xié)昌里的靜園(溥儀遷津之后的寓所),揭開了末代皇妃“革命”的序幕。

        離開靜園后,在文繡的指令下,汽車司機一直把車開到了國民飯店,下車后,文繡、文珊什么話也沒說,徑直走進了飯店,向值班店員略問幾句就直奔37號房間而去。太監(jiān)驚疑不止,而又不敢多問,只好緊緊相隨。進房剛剛坐穩(wěn),文珊就正色地對太監(jiān)說:“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這兒啦,還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聽了這話,太監(jiān)大吃一驚,趕緊雙腿長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然而,文繡卻態(tài)度堅決地從衣袖中取出3封密函,交給了太監(jiān):“今日之事與你無關(guān),你可拿著這幾封信,回去轉(zhuǎn)告皇上?!碧O(jiān)接過信后,還想哀求淑妃回心轉(zhuǎn)意,這時3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門走了進來,他們就是文繡求表外甥女(前民國總統(tǒng)馮國璋孫媳)為她代請的3位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岳。

        原來這一切,都是由3位律師會同文繡表外甥女一起安排好的。文繡這次出走靜園,決意擺脫“宮禁”,也是律師的主意,而借口出外看戲散心,是由文珊懇求溥儀恩準的。同時律師們事先在國民飯店租好了這個房間,等待行動。那三封交給太監(jiān)的密函,是律師們早已擬寫好的情況發(fā)明,在這幾封信中,明確告訴傅儀:他們已經(jīng)接受文繡的訴訟委托,正式代理了這樁離婚案件,并向傅儀說明了文繡出走的原因和要求。

        六神無主的太監(jiān),無可奈何地匆匆離開了飯店,把信交到了溥儀的手中。傅儀閱后大驚失色,他怎么也不相信文繡會與自己鬧離婚,便惱羞成怒地命令太監(jiān)速去飯店把文繡接回,可是,等太監(jiān)趕到飯店時,文繡姐妹早已離去,房間里只有3位律師還在。律師們義正詞嚴地告訴對太監(jiān):“文繡女士讓我們轉(zhuǎn)告各位,你們回園轉(zhuǎn)告皇上,按信中所提條件考慮辦理吧!”

        當晚的靜園上下亂成一團,溥儀派人四處搜尋文繡,可是,翻遍了天津城也沒能看到文繡的影子,無計可施之時,只得又派“代表”起找3位律師,說什么“溥儀與淑妃伉儷情深,絕無虐待之事,請不要誤會”,企圖說服律師讓淑妃回到靜園。但是,律師張紹曾、李洪岳一口回絕了他們的要求?!案祪x的代表們”無奈,只好使出最后一招,那就是要求和淑妃見上一面。

        可是,律師們的態(tài)度非常堅決,要求在法庭上再見。關(guān)鍵時刻,張士駿律師的口氣和態(tài)度變的緩和了一點:“在現(xiàn)在的情況下,文繡女士拒絕會見任何人。如果溥儀先生有誠意,允許文繡女士擇居另住、照給用度,我們盡力調(diào)解,以求和平解決!”

        聽了“代表”們的匯報,溥儀更是焦急萬分,但又沒有什么良策,只得請來鄭孝胥和胡嗣瑗面議對策,最后決定由胡嗣瑗派出清室辦事處常務(wù)律師林廷琛去會晤文繡律師張士駿,目的是爭取和解,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二天上午林廷琛會見了張士駿,說明來意后,張士駿堅持說:“淑妃但求園外居住,另給用度,而皇上能于每月之中臨幸數(shù)次,于愿已足。像這樣的要求顯然是不過分的,‘皇上’也是不難辦到的。”林廷琛聽了很高興,就把這番話如實報告了胡嗣瑗。胡嗣瑗不相信張士駿說的是淑妃的本意。于是連夜又派林廷琛與張士駿約定,由張律師轉(zhuǎn)告淑妃,確定見面時間,地點在法國律師事務(wù)所。

        1931年8月28日下午,林廷琛受胡嗣瑗派遣,乘車按約定時間去接張士駿,然后同車去法國律師事務(wù)所與淑妃見面。

        在雙方代表面前,淑妃一邊流淚,一邊訴說著自己9年來在皇家的悲慘境遇,一邊從從衣兜里掏出一把當票來,聲稱:由于皇上經(jīng)常不管她,沒有錢花只好典當衣物來維持自己的生活,現(xiàn)在這樣做實出無奈。

        就在與文銹見面后的第二天,溥儀的代表們還在商量對策時,胡嗣瑗接到了林廷琛打來的電話,得知張士駿已經(jīng)知會法院調(diào)解處,并簽發(fā)了傳票。因當時正處在商議和解之時,胡聽說此事很是生氣,即命林廷琛前往張士駿處詰問,為什么一邊調(diào)解還一邊告狀?為什么如此不守信用?同時命令林廷琛,如果收到法院的傳票后可以暫不收受。

        胡嗣瑗哪里知道,這正是張律師的本意,即以調(diào)解為名,行告狀之實,以求文繡徹底獲得新生――與溥儀徹底脫離關(guān)系。所以當天上午林奉命質(zhì)問張士駿時,張士駿并不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只說淑妃有自己決定的權(quán)利,當律師的不便干預。

        8月30日,天津地方法院調(diào)解處接到張士駿的“知會”以后,即向溥儀下達了調(diào)解處傳票和“副狀”,通知他定于1931年9月2日下午2時在本院民事調(diào)解處施行調(diào)解。溥儀接到傳票和“副狀”,直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熬盼濉敝?,對簿公堂,簡直是要他的命!

        然而正當溥儀感到窮于應(yīng)付之際,卻從鄂爾德特氏家族(文繡的家族)“殺”出一個封建禮教的“衛(wèi)道士”來,使他在這場惱人的官司上得以喘上一口氣。這個“衛(wèi)道士”不是別人,正是文繡的族兄文綺。他接連給文繡寫了兩封快信登在天津《商報》上。信中百般辱罵文繡“糊涂、荒謬、大膽妄為、辱沒祖宗,終不免為社會上人唾罵而死!”。他最后威脅文繡“急速回頭”,并在信中罵了文珊一頓。文綺的信見報之后,一股圍剿淑妃的“黑風”頓時拔地而起。在這種關(guān)鍵時刻,律師張士駿首先站了出來,于9月1日鄭重向溥儀的律師提出警告。

        由于文銹去意已決,律師們也底氣十足。為了再“將”溥儀“一軍”,文繡和律師張士駿、李洪岳事先約好彼方律師,于9月4日下午在法國律師龐納富的事務(wù)所內(nèi)見面。見面后文繡口氣非常堅決地向溥儀提出了3個條件:一、徹底脫離,各不相擾;二、我日常使用的衣物已經(jīng)開列了清單,應(yīng)照此單全部付給;三、必須撥付贍養(yǎng)費15萬元。并說明若能依照這3條辦便可無事,否則只好法庭相見。最后淑妃把事先準備好的衣物清單遞給了溥儀的律師。在這之后十余天里,盡管談判一度陷入僵局,但由于張士駿等3位律師的共同努力,終于在雙方律師的幾次會晤中,使案情有了新的進展。

        9月15日下午,林廷琛先后與張士駿商談兩次。在供養(yǎng)費問題上幾經(jīng)反復,最后文繡在做了很大讓步之后,把供養(yǎng)費定在了5萬5千元這個數(shù)目上,只要求一次交付現(xiàn)金,并在短時間內(nèi)辦理手續(xù)。面對這樣的條件,面對無法挽留的文繡,面對自己所處的局面,溥儀只好點頭答應(yīng)。

        1931年10月2日下午,雙方律師最后一次會晤,辦理脫離手續(xù)。文繡的律師張士駿、張紹曾、李洪岳和溥儀的律師共同簽字,至此雙方達成和解,溥儀無奈地接受了這一事實,這位希望靠日本人重新起家的末代皇帝,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老婆離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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