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女性出現6大情況不宜懷孕
乙肝在身、年紀不小,很多女性面臨著一大難題——生孩子怕其先天就感染上病毒;不生又怕越往后拖越難生。對此,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yī)院感染科主任張立伐教授表示,乙肝女性當下是否適合立即懷孕主要取決其自身肝臟能否承受整個孕期和分娩過程的負擔。
乙肝急性期暫不宜懷孕
很多已婚女性苦惱地詢問專家:自己有慢性乙肝多年,能不能生孩子?有多大幾率把病毒傳染給孩子?如何避免?張立伐解釋,首當其沖應考慮的不是母嬰傳播而是母體能否承受懷孕。他表示,這是由于女性在妊娠時,需要為胎兒提供大量的營養(yǎng),所以容易增加孕期肝臟的負擔,同時妊娠時機體免疫功能及內分泌的變化,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肝功能減退,也非常容易增加孕婦分娩時的產科并發(fā)癥,如大出血等。為此,乙肝女性在選擇懷孕時要謹慎,切不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盲目受孕。
但他認為,以上風險并不意味乙肝女性必須放棄懷孕,如果在肝病??漆t(yī)生和婦科醫(yī)生的共同指導下,患者及家屬能正確選擇懷孕時機、分娩方式、孕后哺乳方法等,是既能保證母嬰平安、又能最大限度阻斷乙肝病毒向下一代傳播的。
張立伐表示,一般來說,以下6種情況中有任何一種的女性都暫不宜懷孕:1、現癥的急性乙肝,伴有明顯的肝功能異常;2、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病理檢查證實為肝硬化,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脾臟功能亢進,凝血功能障礙的;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較為明顯,且肝功能波動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癥;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嚴重的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5、曾有過懷孕史,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婦產科疾患、有重復剖宮產史者。
對于正處于活動性肝炎的女性,如果考慮生育,應經治療后待病情穩(wěn)定、肝功能恢復正常6個月以上再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