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三大酷刑 殺人不見血但卻痛苦萬分!
酷刑,就是殘酷的刑法,以犯人恐懼及所受痛苦程度來確定等級。極刑為最高等極,如凌遲、腰斬、車裂等,犯人的恐懼及所受痛苦那是很高了。但一些非極刑,犯人所受的痛苦一點(diǎn)都不比極刑差。有些酷刑是讓犯人在痛苦中慢慢死去,那種恐懼和痛苦甚至超過了極刑。下面介紹滿清的三大酷刑,這三種酷刑并非極刑,但恐懼和痛苦指數(shù)卻可比極刑,最后一種是清朝宮女最害怕的酷刑。這些酷刑,殺用不刀,尸不見血,但卻奇慘無比,痛苦萬狀,是滿清酷刑中的典型。
站籠。又稱立枷,清朝開始正式始用的司法酷刑。刑具為特制的木籠,前面長,后面短,長的一端觸地?;\上有口卡住犯人頸部,晝夜站立,直至死去,也有的先在腳下墊物,套定卡住脖子后再撤出墊物,致犯人懸空窒息而死。犯人受罪程度和死得快慢,全由獄吏掌握。
犯人在籠中只能站不能坐,如果犯人家屬不給獄吏送錢,獄吏就將立枷高度降低三寸,使犯人站不直,只能稍微屈腿勉強(qiáng)支撐,并且曝曬于陽光之下,最后被活活吊死。如果犯人家屬花錢賄賂獄吏,獄吏就弄個托托著犯人屁股,讓犯人半坐休息,再花點(diǎn)錢買通,也許還能買條命。
桶刑。這是一種看似人性,但卻極為殘忍的酷刑。受刑者被鎖在木桶中,家屬可以喂飯,但時間一長,那個桶就變成了馬桶,最終犯人會桶中生出的蟲活活咬死,最后變成一具骷髏。
墩鎖:又叫墪鎖,清朝宮女最怕的一種酷刑,專門整宮女用的。誰要是被用了這種酷刑,誰就會死得奇慘無比,痛苦萬狀。因為墩鎖的刑具是一個高約20厘米,一尺見方的木箱,箱上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宮女在箱中無法站立,故名墩鎖。時間一長,宮女會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難,大小便無法進(jìn)行,痛苦難言,經(jīng)過幾天生不如死的折磨后死去。后來,這種酷刑傳到外蒙,被用于處置不貞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