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攔不住寡婦改嫁 宰相女兒孀居1年就“閃婚”
宋代社會對婦女改嫁問題,并沒有形成像后來明清時代的強制風氣,理學家的言論影響幾乎可以被忽略不計。
“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這句話出自程頤的《河南程氏遺書》,原文如下:
或問:“孀婦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
伊川先生(程頤)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節(jié)者以配身,是己失節(jié)也?!?/p>
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p>
如果照著字面上的意思呢,程頤顯然是對婦女改嫁持極嚴格的態(tài)度。然而具體落到實處呢,程頤自己作為一族之長,也沒有禁止住自己家族中侄媳的改嫁??梢娝救艘膊贿^是說說而已。他所強調的是人的尊嚴、女人的尊嚴,認為女人不應該僅僅為了解決溫飽問題(請注意,不是性欲問題)而改嫁,而失節(jié),這里的“節(jié)”,當然指的是三從四德那一套。然而三從四德由來已久,已不需要程頤再次強調。因為在宋朝,三從四德已經(jīng)是常識了,是各種女教的書都倡導的社會規(guī)范。
同時還需要指出的是,程頤這段話所針對的不僅僅是女方。他的意思很明確:從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婦為妻,也是一種失節(jié)行為。而他更深層的意思則是對傳統(tǒng)的“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等思想觀念的一種繼承、弘揚,重點在于強調道德自律,而非鼓勵男女大防。很多人總是抓住字面上的意思大做文章,屬于死讀書、書讀死、讀死書。更可惡則是有些人明明讀懂了,可是在闡述的時候卻惡意曲解。
那么第一個曲解程頤意思的是誰呢?是朱熹。
在程頤去世了將近70年之后,朱熹有書信致其友人陳師中,信的內容是討論陳師中妹妹的改嫁問題。陳師中是宰相陳俊卿[注:陳俊卿[南昌市委副書記],陳俊卿[宋代官員]]第二子。他的妹夫鄭自明剛剛去世一年,妹妹就守不住了,準備改嫁了。朱熹在信上是這么說的:
自明之亡,行且期矣,念之怛然,痛恨如新?!笥褌髡f令女弟甚賢,必能養(yǎng)老撫孤,以全柏舟之節(jié)。此事更在丞相、夫人獎勸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沒為忠臣,而其室家生為節(jié)婦,斯亦人倫之美事。計老兄昆仲必不憚翼成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