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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則天時期的一次血腥殺人比賽

        2016-12-25 19:52:41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武則天是一個強人,也是一個女人。唐高宗死后,中宗李顯、睿宗李旦先后在位,武則天連續(xù)臨朝稱制,自專朝政,掌握著大唐帝國的實際最高權力

        武則天是一個強人,也是一個女人。唐高宗死后,中宗李顯、睿宗李旦先后在位,武則天連續(xù)臨朝稱制,自專朝政,掌握著大唐帝國的實際最高權力。后來,武則天索性廢掉李旦,從幕后走到臺前,光明正大地當起了大周女皇。

        為政初期,武則天主張“以道德化天下”,政治氣氛還算緩和。光宅元年(684年)九月,徐敬業(yè)叛亂,對武則天的統(tǒng)治形成很大威脅。叛亂平息后,武則天改年號為垂拱,表示繼續(xù)“勵精為政,克己化人”。然而,“將相陰謀”“人多逆節(jié)”的嚴酷現(xiàn)實,幾乎把武則天掀翻在地。作為一個女人,為了鞏固自身統(tǒng)治,武則天不得不起用大批酷吏,豢養(yǎng)鷹犬,以此打擊、清除異己勢力。

        武則天統(tǒng)治時期,比較知名的酷吏有二十七人,其中名氣最大的莫過于來俊臣和周興。在新舊《唐書》的《酷吏傳》中,也是來俊臣排第一,周興排第二。這些酷吏,受命女皇,有恃無恐,用刑嚴酷,殺氣騰騰,令人聞之色變,望風自誣。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總結(jié),“太后自垂拱以來,任用酷吏,先誅唐宗室貴戚數(shù)百人,次及大臣數(shù)百家,其刺史、郎將以下不可勝數(shù)”。

        《舊唐書》記載,來俊臣、周興等酷吏頻繁羅織罪名,制造冤案,死在他們手中的人不計其數(shù),如來俊臣“前后坐族千余家”,估計不下三五千人;周興“自垂拱已來,屢受制獄,被其陷害者數(shù)千人”。其他的酷吏,諸如索元禮、丘神勣等人也是惡跡斑斑,在此不詳述。酷吏,是特殊時期的產(chǎn)物,不過是武則天“欲以威制天下”打擊政敵的工具,一旦政局安定了,統(tǒng)治穩(wěn)固了,酷吏的使命也就結(jié)束了。神功元年(697年)六月,來俊臣被殺后,酷吏消失殆盡。

        神龍元年(705年)正月,武則天病重,宰相張柬之等五臣乘機發(fā)動兵變,逼迫武則天禪位給中宗李顯,李唐帝國在中斷了十五年后重新恢復顏色。即位之初,李顯順應民意,撥亂反正,懲惡揚善,對曾荼毒天下十余年的武則天時期的酷吏開始進行拉網(wǎng)式清算。

        神龍元年(705年)三月,李顯下了一道詔書,名為《追奪劉光業(yè)等官爵詔》,見于《全唐文》?!杜f唐書》也有相關記載,“其酷吏劉光業(yè)、王德壽、王處貞、屈貞筠、(《全唐文》此處有鮑思恭)、劉景陽等五人(按:應為六人),雖已身死,官爵并宜追奪;景陽見在,貶祿州樂單尉。丘神勣、來子珣、萬國俊、周興、來俊臣、魚承曄、王景昭、索元禮、傅游藝、王弘義、張知默、裴籍、焦仁亶、侯思立、郭霸、李敬仁、皇甫文備、陳嘉言等雖已身死,并宜除名。唐奉一配流,李秦授、曹仁哲并改與嶺南遠惡處”。

        仔細數(shù)數(shù),詔書中羅列的武則天時期的知名酷吏,恰好二十七人,可謂一網(wǎng)囊括。查看二十七人的生平事跡,得知并非按時間先后排序的。不過,這其中有個問題,罪大惡極、臭名昭著的周興排第十位,來俊臣排第十一位,排在第一位的是并不怎么出名的劉光業(yè),且詔書名也唯獨提到了此人。這是為什么呢?帶著這個問題,筆者查閱了很多史料。原來,劉光業(yè)是個屠殺嶺南流人的魔鬼。

        嶺南,即中國南方的五嶺之南的地區(qū)。唐朝時,嶺南“瘴癘險遠”,是流沛罪犯的重要地區(qū)。從唐太宗到女皇,被發(fā)配到嶺南的罪犯不勝枚舉。這些人犯,多為政治犯及其家人,對朝廷頗有怨言。長壽二年(693年)二月,有人告發(fā)嶺南的流放人員謀反,武則天派萬國俊前往處理此事。萬國俊到了廣州后,假傳圣旨,逼流人自盡,流人不服,萬國俊便“盡斬之,一朝殺三百馀人”。

        萬國俊回京復命,稱“諸道流人,亦必有怨望謀反者,不可不早誅”。武則天聽后,對萬國俊加官進爵,隨即又派劉光業(yè)、王德壽、鮑思恭、王處貞(一作王大貞)、屈貞筠等人任代理監(jiān)察御史,分赴劍南、黔中、安南等地審查流放人員。萬國俊“一朝殺三百馀人”而得到武則天提拔,劉光業(yè)等人很眼紅,無不紛紛效仿,不甘落后。據(jù)《舊唐書》記載,在這次殺人比賽中,“光業(yè)誅九百人,德壽誅七百人(《資治通鑒》載“光業(yè)殺七百人,德壽殺五百人”),其余少者不減數(shù)百人”。

        一天或者一早晨的時間,劉光業(yè)就殺掉了九百人。相比于來俊臣、周興,劉光業(yè)等人更殘酷,更冷血。為了邀功,為了升遷,他們喪心病狂,濫殺無辜,天理難容?;剡^頭來,再看看《追奪劉光業(yè)等官爵詔》,排在前幾位的劉光業(yè)、王德壽、王處貞、屈貞筠、鮑思恭等人,無不是在嶺南一天殺掉少則數(shù)百人,多則七百人,甚至九百人的惡魔。撥亂反正、清算罪惡時,劉光業(yè)等人雖早已死了,但李顯仍對其恨之入骨,稱其為“庸流賤職,奸吏險夫”,“雖其人已殂,而其跡可貶”,并將劉光業(yè)列為武則天時期的頭號酷吏,以彰其惡,以警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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