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名妓身價每天四萬 蠟燭都要計時收費
纏頭指的是妓女收入。古代筆記、小說有不少為名妓一擲千金的故事。千金究竟有幾多?就要將她們的收入換算成真金白銀。纏頭一字,可從京劇《玉堂春》起解一折,名妓蘇三有段西皮慢板:
玉堂春,含悲淚,忙往前進。想起了,當(dāng)年事,好不傷情。每日里,在院中,纏頭似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
蘇三說的纏頭,專指嫖客付給妓女的報酬,源于唐代。由于唐代貨幣政策問題,交易困難,在唐玄宗、唐德宗及唐文宗時期曾下詔提倡民間交易貨幣可以全部或部分布匹代替。嫖客到青樓也不例外,拿出絲綢若干,纏到妓女頭上當(dāng)小費,是為纏頭由來。
《玉堂春》中的蘇三在妓院是紅人,纏頭似錦,意思是收入很高。究竟有多高?故事中的嫖客王景隆為結(jié)識蘇三,給了見面錢300兩,包下不到一年,便豪花了36000兩,平均每天100兩以上。
計一計數(shù),整個明朝常年米價,1兩銀買1石米不成問題,現(xiàn)時內(nèi)地1石米需人民幣400元。王景隆每天100兩,即相當(dāng)于人民幣4萬多元,當(dāng)然是個驚人數(shù)字。故事歸故事,唱戲可能會夸張,但王景隆獨占花魁,花的一定是筆巨款。
至于明朝小說家馮夢龍《賣油郎獨占花魁》中的杭州名妓王美娘,初夜費就要300兩,相當(dāng)于12萬人民幣。此后接客每晚需白銀10兩,相當(dāng)于人民幣4000元。當(dāng)時杭州賣油販秦重慳埋慳埋一年多,也不過儲到16兩銀子,可見名妓收入之高。
以上的是小說及戲曲內(nèi)容,更有說服力的就是唐朝京官兼資深嫖客孫棨根,據(jù)切身經(jīng)歷寫成《北里志》,在唐昭宗中和年間,長安城有名妓天水仙哥,坐轎出妓院掀開簾子讓客人一看,隨即返回妓院,客人就需付費100多兩銀子。天水仙哥這個價錢,相對王景隆付的100多兩,也相當(dāng)合情理。
在古代,并不是所有妓女收入這么驚人,唐代小說《北里志》提到一家小型妓院,要求幾個妓女作陪,彈唱歌舞玩酒令,以蠟燭計時收費,一支蠟燭點完收費僅300文,比起天水仙哥來,實在是天差地遠。
還要強調(diào)的是,蘇三、王美娘、天水仙哥等等這些名妓,所賺的纏頭不是全歸自己,因為妓女往往是被父母賣給妓院的資產(chǎn),只能能得到起居衣食,額外收入就要靠嫖客暗暗給小費,包括首飾、珠寶及銀子等等,價值都數(shù)以千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