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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竟也有高考移民 在一些地區(qū)想考秀才比登天難

        2017-03-11 10:27:36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何謂“學額”:政治資源的空間分配 清代學額,簡單一點講是指童子試(院試)錄取的府州縣生員(俗稱“秀才”)的名額。清代科舉制度基本沿

        何謂“學額”:政治資源的空間分配

        清代學額,簡單一點講是指童子試(院試)錄取的府州縣生員(俗稱“秀才”)的名額。清代科舉制度基本沿明制,但是吸取明代的教訓,對學額制度進行改革。它對各級學校每一科錄取的新生實施限額??忌鷽]有取得功名之前稱為“童生”,考生入學后稱“生員”。生員分為廩膳生員、增廣生員和附學生員,廩生、增生是歲科兩試中按名取前列者,每月有廩膳費,剛錄取入學的生員稱附生。

        中國古代學額制度是政治資源空間配置的重要載體。學額的分配實質上是國家資源和權力在基層的分配。清代“科舉必由學?!?,然入學有定額,即學額所限。正因如此,在清代,學額堪稱第一等重要的社會資源,成為各地、各方爭奪的目標。秀才是清代基層紳士的主力,入學,成為秀才(生員)是獲得進身和入仕的第一道門檻,意味著擺脫了“民”的身份,擁有一系列的政治、經濟特權。

        順治九年(1652),各地學宮立臥碑文:“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康熙九年(1670),禮部題準給予生員一些優(yōu)恤政治待遇:“生員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學政,俟黜革后治以應得之罪。若事訟小事,發(fā)學責懲,不得視同齊民,一律撲責?!?/p>

        清朝的最后一位科舉人鐘毓龍謂:“秀才對長官,別于平民者三事:一、但須長揖,不必下跪。二、自稱生員,不稱小底。見知縣稱父臺,見知府稱公祖,不稱老爺、大老爺。三、非先咨請斥革,即犯法亦不能用刑?!彪m然生員見知縣、知府可以不稱老爺,但平民百姓卻必須稱生員為“老爺”,所謂“舉貢生監(jiān),無不老爺”。成了生員就意味著步入紳士階層。同時,若進一步參加科考,中了舉人,則進入官紳陣營。舉人之出路,自以得中進士為正途。若會試屢屢不中,則尚有兩出路,諺所謂“頭頂知縣,腳踏教官”。

        正因為如此,眾多士人耗盡畢生精力也要入學。據張仲禮統(tǒng)計分析,19世紀平均一個縣的童生數(shù)要略高于1000人而學額卻只有區(qū)區(qū)幾十。

        分配原則:文風高下,錢糧丁口多寡

        學額的重要性已如上述,清政府對于各府州縣學的定額原則,在《學政全書》、《會典事例》等政書中只有簡單的一句話:“順治四年(1647),定各省儒學,視人文多寡,分為大、中、小學?!鄙萄荟滔壬Y合自己科場切身經歷寫成的《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一書則加上了錢糧丁口,稱:“每縣學額,按文風高下,錢糧丁口多寡以為差,分為大、中、小學”, 并在《序例》中說清代科舉制度“多承明制”。清人福格亦曰“按其地文風盛薄而定”,并謂“考此制準乎明季之法”。文風高下的內涵除了指中舉、中進士人數(shù),還包括應考童生人數(shù),錢糧丁口則指地方的人口和所交賦稅。

        學額的分配

        清代對學額的厘定始于順治四年(1647)。據嘉慶《欽定學政全書》載,該年“定直隸、各省儒學,視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學;取進童生,大學四十名,中學三十名,小學二十名”。同時還確定廩膳、增廣生員的數(shù)量:“直省各學廩膳生員,府學四十名,州學三十名,縣學二十名,衛(wèi)學十名,增廣生員名數(shù)同?!碑敃r清廷入關不久,百廢待興,這一額度可能有點過于優(yōu)待,因而僅過10年便對此做出了調整:“順治十五年(1658)題準,直省取進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縣十五名,小學或四名或五名”。但這次調整似乎又有點過于苛刻,尤其是對低端的學校,于是12年之后做了第二次調整:“康熙九年(1670)題準,各直省取進童生,大府州縣仍舊,中學十二名,小學或八名或七名”。這次調整雖然只針對小學,但其額度增幅較大,對于提升文化的普遍水準顯然是十分有益的。

        康熙的這次調整看來還是比較有成效的,直到半個世紀之后雍正才又重新調整:“雍正二年(1724)奉上諭:我圣祖仁皇帝壽考作人,六十年來,山陬海澨,莫不家弦戶誦,直省應試童子人多額少,有垂老不獲一衿者。其令督撫、學政會核人文最盛之州縣,題請小學改為中學,中學改為大學,大學照府學額取錄”。此后,清代各府州縣學額等級總例沒有變化。

        此表反映的是全國總體的情形,就長江三角洲地區(qū)而論,上述總例基本上不起太大的作用。正如李世愉先生所言:“由于各地文化事業(yè)發(fā)展極不平衡,因此,實際上的學額在某些地區(qū)還是有差異的?!鼻 督贤ㄖ尽酚涊d,“國朝順治五年(1648)定額,府學六十名。”不僅府學,順治五年(1148)江南各州縣的入學額例也與上述全國總例有所不同。乾隆《江南通志》載“大學四十名,中學二十五名,小學十二名”,中、小學均較全國總例稍低。

        而當順治十五年(1658)全國學額大幅下調之際,江南一帶明顯表現(xiàn)出了較高的相對水平。乾隆《江南通志》載,該年“定額府學二十名,大學十五名,中學十二名,小學八名”。與全國總例相比,府學、大學、中學相同,而小學高出接近翻倍。不言而喻,就學校數(shù)量而言,各類學校中為數(shù)最多的正是小學。江南一帶學額總量之偏高可想而知??滴蹙拍辏?670)全國學額總例稍有反彈,唯一的變化正是將小學由4-5名提高到7-8名,亦即以江南此前的水平作為全國通例。

        康熙二十八年(1689),在全國學額總例并無變動的情況下,江浙的學額再次上浮。據《欽定學政全書》所載,該年奉上諭“江浙人文繁盛,增廣入學額數(shù)”,結果議準“小學十二名,中學十六名,大學二十名,府學二十五名”。這一調整等于已經將半個世紀后(1724)的學額上調幅度提前兌現(xiàn)了一半。而后來那次學額上浮,并非全國整齊劃一,其適用范圍只是“人文最盛之地”;從乾隆《江南通志》的記載可見,這一帶正是該政策的實施地區(qū)。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總例”、“通例”只是一個政策性的平臺,并不是決定學額實際的唯一因素。在這一基礎上,還有兩種措施可以導致學額的增廣。其一是恩廣,即每當朝廷有大典或喜事,由皇上下恩詔臨時增廣一定的學額。另一是捐廣,即當國家危困、需財孔急之際,往往通過開捐的手段讓地方輸財以增廣學額,特別是平定三藩之亂和太平天國運動時期大規(guī)模的捐廣學額。

        學額作為一種稀缺性資源,又是政府控制地方社會的有效手段,要提高取額等級十分困難。整個清代,除制度性的普調外,極少地方能提高取額等級。與此同時,不提高學校等級,僅增加學額少許,也絕非易事。然增廣學額是各地的普遍愿望,只要有機會,如轄境調整、戶籍變更之類,各地都會充分利用,務求增廣。

        如何走捷徑:冒籍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文風不一,各地及專設學額童試競爭度相差懸殊,這導致考試競爭激烈地區(qū)的考生通過冒籍的手段,進入考試競爭相對不太激烈的地區(qū)或身份類別的考試體系參加科舉考試。

        故,清代雖然有嚴格的預防措施,但冒籍應考還是不可避免。冒籍分為籍貫冒籍、身份冒籍科考兩大類。雍正六年,有官員稱粵東廣州、潮州等府不僅本府內各州縣“向有通考之弊”,而且“隔府隔縣混入學者甚多”。乾隆十年,江蘇官員稱該地童試,“率皆彼此通融互考,且有一人冒考數(shù)處,或多作重卷數(shù)名”?!跋蛴小?、“率皆”說明冒籍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現(xiàn)象。

        清代童試冒籍具有兩個特點,其一是邊遠地區(qū)更為常見。乾隆二十五年,廣西學政鞠愷奏稱,本省府縣相鄰之人冒考固有,不過大部分是外省而來的冒考者,所謂“浙江、江西、湖廣、廣東等省之人冒考廣西者尤多”。其它邊遠地區(qū)也大抵如此。這一點類似今天的“高考移民”。

        需要說明的,清廷對冒籍現(xiàn)象也并非一直禁止,對有些地區(qū),特別是文化發(fā)達較地區(qū),往往默許這一現(xiàn)象的存在。乾隆四十四年(1779),浙江巡撫見它省商籍學額已裁,也奏請將本省的商籍學額裁汰。反倒是乾隆不允,認為“該省人文本盛,應試人多”,“人材輩出”。正因如此,晚清舉人鐘毓龍為錢塘人,他與堂兄均系冒考商籍,還在回憶錄中稱杭州商籍為“仁、錢兩縣人優(yōu)越之權利”。這就可以解釋為何清代杭州籍進士較多。

        學額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地區(qū)之間的協(xié)調發(fā)展,可以說是本著公平的意愿來設立的,但它又是一把“雙刃劍”。它保證了經濟文化發(fā)展落后的地區(qū)也能享受到王朝的雨潤,同時又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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