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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飛墓前跪像張俊簡介 張俊是如何陷害岳飛的?

        2016-11-17 19:42:32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南宋名將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鳳翔府(今陜西鳳翔)成紀人。出身貧庶,自小弓馬嫻熟,十六歲時以三陽弓箭手投身行伍,征南蠻,攻西

        南宋名將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鳳翔府(今陜西鳳翔)成紀人。出身貧庶,自小弓馬嫻熟,十六歲時以三陽弓箭手投身行伍,征南蠻,攻西夏,御金兵,累立戰(zhàn)功,授武功大夫,逝世后追封為循王。

        張俊為人貪財諂媚,也貪生怕死,力主與金國求和,是謀殺岳武穆的幫兇之一。張俊好迎合圣意,頗得宋高宗寵辛。晚年封清河郡王,顯赫一時,宋高宗為其送葬,年六十九歲。

        靖康元年,以守東明縣功,轉(zhuǎn)武功大夫(武階,15階,正七品)。金人攻太原,城守,命制置副使種師中往援,屯榆次。金人以數(shù)萬騎壓之??r為隊將,進擊,殺傷甚眾,獲馬千匹,請乘勝要戰(zhàn)。師中以日不利,急令退保。金人諜俊計不行,悉兵合圍,攻益急。榆次破,師中死之??∨c所部數(shù)百人突圍而出,且行且戰(zhàn),至烏河川,再與敵遇,斬五百級。

        1127年6月2日(陰歷金太宗天會五年四月庚辰日),宋康王趙構(gòu)離開濟州,前往南京應(yīng)天府(北宋之南京,在今河南商丘,后為金之歸德府)。出發(fā)之前,將元帥府所屬五軍重新編組,其中張俊任中軍統(tǒng)制,是岳飛的上司。

        秦檜于張俊的人的跪像

        1129年金國渡江攻宋,宋高宗逃往海上,張俊在明州迎戰(zhàn)金軍,殺近千名簽軍。但完顏宗弼增兵攻明州,張俊帶明州居民十之七八退入臺州,金軍占領(lǐng)明州。完顏宗弼退兵后,建康府的金軍仍然固守,不退回江北。宋高宗任命張俊為浙西路、江東路制置使,“諸將并受節(jié)度”,全權(quán)負責收復建康事宜。收復建康由岳飛統(tǒng)領(lǐng)的部隊完成。

        1130年六月初,宋廷命張俊軍征討盜匪戚方,戚方被岳飛所敗,向張俊投降,交出了六千名兵、六百匹馬,張俊回朝,向范宗尹“盛稱岳飛可用”。1130年七月,金國左監(jiān)軍完顏昌負責淮南戰(zhàn)場,和完顏宗弼商定會師攻打楚州(治山陽,今江蘇淮安市),殺宋將薛慶,攻占了揚州和承州(治高郵,今江蘇高郵市),包圍楚州。

        宋韓世忠軍新敗,元氣未復,而劉光世與張俊關(guān)系不睦,不能配合。宋高宗詔張俊援楚州。張俊推辭:“虜之兵不可當也。趙立孤壘,危在旦夕,若以兵委之,譬徒手博虎,并亡無益?!痹紫嘹w鼎上奏宋高宗:“若俊憚行,臣愿與之偕往?!睆埧∪跃懿粡拿?,只派自己的部下岳飛去。

        高宗只得改命劉光世出兵,而命岳飛、郭仲成,接替薛慶任主管鎮(zhèn)撫司公事的王林,以及海州淮陽軍鎮(zhèn)擾使兼海州知州李彥先等部,都劃歸劉光世節(jié)制,共同救援楚州。岳飛聽說楚州被金軍圍困,急忙領(lǐng)輕騎渡江,在八月二十六日夜里直達泰州城下欲救楚州,但劉光世等均未跟進,岳飛此時還沒有成立自己的“岳家軍”,師孤力寡無法救楚州,在擊敗并殺死高大保、俘虜阿主里孛堇等人后被迫后撤。

        宋高宗詔岳飛還守通州、泰州,有旨可守就守,如不可守,但以沙洲保護百姓,伺機掩擊即可。岳飛以泰州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zhàn)于南霸橋,擊敗進攻的金軍。這以后,岳飛才擁有了人馬萬余,著手建立所謂的“岳家軍”。

        紹興元年(1131年)從九月開始,張俊帶領(lǐng)岳飛等部將討伐李成和收伏張用,岳飛立下大功,為張俊所器重,張俊報告朝廷說,此間岳飛功居第一。紹興三年(1133年),32歲的岳飛第一次北伐,克復襄漢,改駐鄂州,八月,宋廷按宰相朱勝非早先的許諾,將岳飛由正四品的正任鎮(zhèn)南軍承宣使超升為從二品的清遠軍節(jié)度使,。當時已建節(jié)的大將只有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和吳玠四人。岳飛的情況是當時絕無僅有的,驟然和韓世忠以及老上司張俊平列。

        天會十二年(1134年)九月,齊劉豫出兵伐宋,揚言要“直搗僭壘,務(wù)使六合混一”。張俊主張劃長江而守,以“墜馬傷臂”為借口,拒不出兵渡長江攻擊金軍和齊軍。宋丞相趙鼎派人監(jiān)督張俊發(fā)兵,并奏請嚴懲張俊,但不了了之。

        后張俊知道宋高宗、秦檜想收兵權(quán),遂首請納宣撫司兵權(quán),宋高宗、秦檜乘勢罷三宣撫司,也收韓世忠、岳飛兵權(quán)。張俊協(xié)助秦檜推行乞和政策,又與秦檜合謀制造岳飛謀反的冤獄。

        張俊一直被認為是陷害岳飛的一位主要人物。位于浙江杭州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廟,有與岳飛被殺有關(guān)的秦檜、王氏、萬俟卨、張俊等四人跪像,鑄造于明代,經(jīng)常受到侮辱性破壞。張俊出身盜匪,治理軍隊的能力也被人詬病。

        紹興十二年十一月,張俊罷樞密使,封清河郡王。紹興二十六年(1156)死,終年69歲,追封循王。葬于湖州府長城縣(今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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